官媒报实话:房价大降 想多了
2017-02-23
房地产税和房价的微妙关系
日前,大陆官方《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在去年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奠定后,这样的表态,将房地产税再次推进民众视线中。
而这已经不是房地产税第一次备受瞩目了,从物业税,到房产税,再到如今的房地产税,大陆官方来来去去提了十几年。
去年5月25日,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房地产税法已经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在贾康看来,房地产税立法已经排在立法规划的“第一阵营”。
2013年,大陆官方正式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步伐”。2015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了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和之前已经试点的房产税有所不同,中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没有房地产税这一税种。
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仅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对个人住房则实行免税,因此对百姓生活基本没有影响。相较房产税而言,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
据《华夏时报》2月18日报导,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目前仍在起草中,年内出台并执行的可能性不大。
“要想征税,先要立法,新税种的设立、税法的制定等都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即使《房地产税法》能列入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最快也要在2018年才能开始施行。”
但观察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人士发现,过去数年,凡是楼市调控要紧的窗口期,中共政府往往会更加频繁的提起房地产税,随之引发社会大讨论与各方观望。随著楼市渐稳后,便再偃旗息鼓一阵子。
久而久之,房地产税与房价之间倒是形成了一种貌似形影相随的微妙关系。
党报很直白:指望房价大降?怕是想多了
曾有专家认为,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项税种。目的是要从现行的房屋流通环节收税为主,转向持有环节收税为主,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房地产投机,并倒逼一些存量房流入市场,改变市场供需,这对整个楼市的健康稳定意义重大。
去年7月,时任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表示,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方案目前仍未正式推出,主要是受制于信息征集能力弱,以及利益调整阻碍,“只要是真正的税收再分配,就会受到真正的阻碍”。
11月4日,楼继伟再透露,房地产税等改革正在积极推进。虽然仅仅3天后的11月7日,楼继伟便卸任财政部部长之职,但他提到的“真正的”3字却意味深长。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要难。
中共党报《人民日报》旗下微信帐号侠客岛2月16日发文称,即使相关立法能够奇迹般地火速通过,房地产税顺利开征,在以供求关系为主导因素的房地产市场上,此税有利于楼市挤泡沫、减少投机、稳定市场,但指望它带来房价大降,恐怕也是想多了。
该文章进一步解释设计房地产税的目的: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官媒新华社曾报导:“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的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房地产税收入将全额划归地方政府,此意味著中央对地方的一种安抚,房地产税实质成为中共政府内部利益平衡的新工具。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