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债贪官中箭落马记:李春城篇
2015-10-13

周永康在四川省的亲信李春城10月12日因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判刑13年。咸宁中院的官方微博称,因李春城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轻处罚,但并未披露具体的“立功”表现。

李春城是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个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李春城向来被认为与周永康关系密切,因此李春城落马被外界视为习近平清理江派周永康势力的风向标。

1999年周永康出任四川省委书记,2000年8月提拔李春城出任泸州市委书记,后又调回成都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并在周永康离开四川之前被安排为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16大后,李春城又升任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并于2011年9月出任四川省委副书记。

据海外多家媒体报导,李春城是周永康和其子周斌生意场上的最大帮手。特别是周永康儿子周滨在四川的石油、地产等方面商业利益上,李春城勾连最大。另外,彭州石化项目也是李春城为周家输送利益的一部分。李春城也因此被外界称作是周家的“大管家”和“钱袋子”。

2012年12月6日,李春城落马。2015年3月19日,李春城被湖北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4月23日,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在湖北咸宁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起诉书特别提及,李春城在原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授意下,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此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方在庭审过程中,也曾指出李春城有“有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李春城的“立功”表现,时事评论员邢天行早些时候曾分析认为,李春城主要的后台是周永康,“‘立功情节’显然不是说对他下边官员的腐败问题,比方说对他行贿或其他的问题。这个‘立功情节’本身就是逼他要作证,或者他供述出来的一些案情,对中纪委进一步抓捕他背后更大的‘老虎’有更大的帮助,所以他才有价值。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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