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心腹李春城真实罪名被隐瞒 仅判13年
2015-10-12


李春城受审图 【网络照片】


中共十八大才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李春城因“受贿罪”和“泛滥职权罪”,今日被湖北省咸宁中院判13年刑期。但李春城真正的罪名却没有在法庭判决书上呈现。

李春城是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铁杆心腹。李春城曾任四川省委副书记,为周永康的家人在四川敛财、输送利益提供方便,因此而获得周一路提拔重用。李春城也是周永康和他儿子周滨(周斌)在生意场上的最大帮手。周永康儿子在石油、地产以及投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等的商业利益上,李春城的“贡献”最大。

据“追查国际”的调查录音显示,作为周永康在四川的头号马仔,李春城与周永康的关系远非外界认为的只是简单的派系僚属关系。录音证实李春城深涉周永康把器官移植供体法轮功学员秘密关押在四川的罪行。但这些罪名并没有在判决书上呈现。

中纪委仅公布李春城的罪状,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为其弟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

著名经济学家何清涟女士指出,在任何国家,被曝光的腐败案件都只是已经发生的腐败案的一部分,这种实际上已经发生但却未被察知的腐败被称为“腐败黑数”。中国研究者估计的“腐败黑数”是80-95%,即腐败行为被曝光的可能性只有5-20%。

自中共十八大以来,至少22名省级党委常委落马,覆盖14个省区,包括河北、内蒙古、贵州、青海、江苏、江西、山西、广东、海南、云南、山东、黑龙江、广西和福建。

    来源: 希望之声 责编: 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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