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9月15日纽约佳士得推出的「美藏于斯——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珍藏中国瓷器」专拍,国内媒体反应不是一片买买买的豪迈,就是疑问我们是否也可以以及怎么学着卖卖卖,由此,一些关于博物馆处置藏品的原则问题,也浮出纸面。这些反应层次,引起了我对于前次专栏话题「商业机构+美术馆」的思考。
首先,大都会既然可以卖东西?我们是不是也要开始卖东西?很遗憾,我国的博物馆法是禁止博物馆馆藏文物买卖的(无论国有民营,但民营的限定在「馆藏珍贵文物」,且非营利组织关于此方面的立法还未完备,美术馆的藏品处置是参考这个,不过以我国目前的分部而制的文博、美术馆不同管理体系,界定不是很严密),也就是说无论买卖的目的是甚么,都不可以。不得不说,在中国目前很多国有博物馆、美术馆单位藏品统计工作还没有完成的基础上,在许多非国有博物馆、美术馆对于馆藏认识归属没有进行清晰划分的情况下,这个规定是对藏品和公共利益的最大最好的保护。不过,政策的模糊又使一些非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的相关利益体的藏品相关买卖进行的「理所当然」。这就是「大都会」拍卖消息出来后不同反应的原因。
那么大都会为甚么卖东西。马上会有人答,「废话,缺钱呗」。的确,这世界上哪有美术馆不缺钱的,尤其, 3月中大都会分馆Met Breuer刚开幕,4月就公布了1000万美元的财政赤字,然后是自愿离职计划的变相裁员和3位高管的离职, 最近这半年一直处于关注中心的大都会,其财务状况的确堪忧。没对大都会整体做过分析了解,这些浮光掠影的信息,更是让人觉得世界一流博物馆拿压箱底的尖货找中国土豪们换银子来了。事实是,1000万美元的赤字或许对中国很多美术馆的运营看来是笔大数字,但与大都会每年动辄几亿美元级的运营费用(2015年近3亿美元运营费用),以及2015年给纽约带来的9.46亿美元的旅游产业价值相比,其实显得不是那么触目。尤其,美国博物馆馆长协会的藏品卖出指引是限制售出藏品的所得只能用于购买新藏品,不得用于经营和资本方面的其他费用,这样分析下来,大都会即使再缺钱,这个费用也不能去填赤字,只能是买新藏品,可以说,这样的举动与弥补经营性资金缺口没直接关系。况且,大都会其实每年都会卖东西,一般是古董,12-13年度,卖了16件,542万美元,14-15年度,卖了7件,得385.6万美元。像这次卖超过400件,且非常有针对性针对中国瓷器的状况,倒是鲜见。 不排除觉得中国钱多人傻好骗,正好把一些重复的、几百年没拿出来展览的、当年接受捐赠时一股脑收下的某些尘封品和一些可能高价值但在收藏中有所重复的物件搁一起,然后价格整体抬高些拍掉的想法——毕竟大都会曾经藏品的名义对藏品价值的加持作用是巨大的。 大都会是有卖东西的传统的。早在1885年,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首任馆长卢吉·帕尔玛·德·塞斯诺拉,从他带来的大批混装塞浦路斯文物中,挑选出5000件「重复品」,以惊动一时的9200美元的价格倾销给斯坦福大学的创立者莱兰德·斯坦福,将另外数百件塞浦路斯次等文物出售给普林斯顿大学;用其收入征集埃及一家博物馆淘汰的一批埃及文物,自1885年至1970年,大都会博物馆处理了大约3万件艺术品。
在美国,淘汰藏品并非「违法」,但很容易「触法」。大都会在处理文物的过程中出现丑闻或者「政治不正确」的次数可以说相当稀少。保证大都会公开公正处理馆藏,得益于一套完整额藏品处置程序:
拟淘汰藏品的确定班子提交拟淘汰清单,先在美术馆馆长级别会议共同讨论,拟淘汰藏品的确定班子和淘汰藏品的实施班子分开。
对拟淘汰藏品做两次鉴定,分别由交易商和拍卖公司实施。
律师核实是否有法律限制;
提交全体研究员大会审核通过;
馆长和藏品主管馆长签字后,由研究员将藏品提交征集委员会讨论;
由馆长和藏品主管馆长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研究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在3个专业委员会任职的董事投票做出是否淘汰的决策;
拟定淘汰藏品进入冷却期, 如果拟淘汰藏品的价格低于2.5万美元,征集委员会可最终决定同意淘汰藏品;如果超过这个价格,此事必须提交下一次董事会执委会或董事会大会审议通过;
拟淘汰藏品再次进入冷却期,冷却期表现了对于藏品处置的慎重,淘汰藏品时不可抢时间,应三思而行,随时改变已作出的任何决定;
考虑如何处置拟淘汰藏品。
美术馆是为大众利益以信托方式保存藏品的,妥善保存藏品是美术馆的基本功能和基本责任。如果美术馆不善待藏品,类似的信息一旦传开,将致使美术馆的信用和形象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中国的各部门和公众会逐渐地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为了避免美术馆在藏品淘汰过程中可能犯下的错误,任何美术馆的组织章程中,都应该包括美术馆解散后对馆内典藏处置的相关条款。说回大都会的这次佳士得拍卖,让我们从买买买的冲动和卖卖卖的蠢蠢欲动中冷静一下,如果真要买,多做些前期工作,而卖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把藏品理清楚了再谈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