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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官国际大谎不打草稿 财新网火速补救尤不及 2
医学期刊
自从第一组有关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发布之后,大量指证这一暴行的证据不断被发掘。面对这些确凿的证据,欧盟议会通过了谴责中共活摘器官的决议,以色列立法禁止对去中国进行器官移植的患者支付健康保险。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the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WOIPFG))最近发表的一篇报告对中共活摘器官提供了新的信息及更为直接的证据。
这篇报告分析了超过300篇在中国医学期刊上发表的,关于器官切取的文献。其分析结果令人震惊。报告指出,绝大部分器官供体很有可能在他们的器官被摘除时还活着。
这些文献显示,46%的器官是在供体被诊断为脑死亡之后切取的。然而,中国的法律并不承认脑死亡。
2003年,卫生部发布了脑死亡标准。2004年5月,卫生部发表声明,称脑死亡标准只有在合适的法律颁布后,才可适用。这意味着所有这些文献中提到的在脑死亡后获得的器官都属于非法取得。
但这并不是唯一的问题。根据判断标准,脑死亡的临床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标准: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
最后一项标准必须通过自主呼吸激发试验确认,而该试验要求停止呼吸机8至10分钟。这意味着所有脑死亡的病人都必须被呼吸机协助。然而,根据这些文献,事实似乎并不是这样。
绝大部分的文献把器官摘取的过程描述为:一旦被确认为脑死亡,供体被立即插管,器官被摘取。很明显,这些供体并没有接受自主呼吸激发试验就被确认为脑死亡。
这只有两种可能性:脑死亡诊断没有遵循三个标准;或者是脑死亡只是一个幌子。两种可能性都指向一个可怕的假设——供体在被实施器官摘取时还活着。
这些文献的作者在文章中提供了更多的证据支持这一假设:极其短暂的热缺血时间。热缺血时间是指器官停止供血到该器官接受冷灌注之间的时间。(用于移植的器官里充满了冷的液体)。
绝大部分这些文献称热缺血时间少于10分钟,其中甚至有文献称该时间为0分钟。对于一个既没有脑死亡规定,也没有正常运作的器官捐赠系统的国家来说,怎么可能做到将热缺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供体
这些被分析的文献都发表于2000至2014年间。很多这些“脑死亡供体”的器官在2003年前被摘除,而脑死亡判断标准直到2003年才被提出。论文中有更多2006年前的脑死亡供体,而直到这一年第一例脑死亡自愿捐赠才被官方正式宣布。到底谁是这些供体?什么才是他们的真正死因?
这些供体不太可能是死刑犯,因为如果他们的器官是在处决地被摘除,那么这些文献中的描述就不符合。文献中描述供体们躺在手术台上,而且有麻醉师及巡回护士(主要监视手术过程)在场。
早期的器官摘取手段无法控制热缺血时间。该手段被很多目击证人描述过。一旦犯人被枪决,无论死活,医生们马上将他拉上一辆等待的面包车。各个医生切下他所负责摘取的器官就冲回医院。
大部分发表的文献都描述了一个更加专业的器官摘取环境:一间手术室。如果供体真的是死刑犯的话,中国一定已经更改了执行死刑的程序:死刑犯躺在手术台上由医生摘取他们的器官来执行死刑。中共会承认这个吗?
除此之外,死刑犯的数量不足以为中国每年1万例移植手术提供所需的器官。根据对话基金会,中国在2013年间处死了2,400名死刑犯。
考虑到中国监狱里犯人乙肝、毒瘾、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的高发率,适合于器官移植的犯人数量远小于总计处死的犯人数量。并且,文献中对供体身体健康状况的描述也不符合普通犯人的情况:供体健康、无吸烟吸毒史、不饮酒、无肝炎,也没有其它疾病。
这些供体也不可能是自愿捐赠者。官方第一例确诊的脑死亡捐赠者出现于2006年7月。据中国红十字会称,从2010年3月到2012年3月,中国只有207人同意在其死后捐出他们的器官。
至2010年,仅仅60例脑死亡器官捐赠被记录在案。即使在今年的中国器官移植大会上宣布的1,290器官供体数量是真的,这一数字仍然远远低于2014年间所需的数量。并且2014年的这些数字也无法解释前些年的器官来源。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怀疑这些器官最有可能来自于法轮功学员。2000年以前,几乎没有关于器官摘取的文献发表。之后突然出现了很多关于器官摘取的论文。
这一规律与器官移植数量的走向相吻合,也与对法轮功的迫害严重程度相符。将法轮功学员用作活体器官库的做法来自于1999年开始中共企图根除法轮功的决定。
也许有一天,所有在中国被用于移植的器官都将来自于自愿捐赠者,我们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然而即使这样,我们也没有理由鼓掌欢呼,因为还有很多很多如本文中所提到的谋杀案需要解决,犯罪者必须接受正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