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长江电力的发电机组是为股东的利益而发电,而不是为全民的利益而发电。2009年三峡工程发电归属于长江电力股东的净利润为46亿元人民币。该年长江电力的每股分红为0.469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8%(2009年年报)。当三峡工程的发电机组成为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后,发电收益就成为股份公司的收益,继而成为股东的分红,当然不会成为三峡工程的建设资金或者用来偿还老百姓缴纳的三峡基金。
2002年9月,正是新老一代领导人进行权利交接的时候。由于中国的信息不透明,现在还不清楚,哪些人在三峡工程变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财产过程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但事实充分证明,部分三峡基金成为某些人的私有财产。将三峡工程变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是由康日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已被判无期徒刑)等人一起操办的。
2002年9月29日,华能集团旗下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联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三峡工程的发电机组。当初华能集团投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约一亿元人民币,到2009年华能集团所持的长江电力股票价值超过20亿元人民币。
这个增值不是经营有方,而是由于老百姓累计交纳的三峡基金不断增加,三峡工程投入生产的发电机组不断增多,三峡基金不断地变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结果。根据中国特色,作为当权者能从这个增值中获取一部分作为特别奖励或称增值年薪,部分三峡基金就这样转变为私人财产。
至于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或三峡集团是否向红色贵族赠送股份,就需要调查。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报,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四大国有股东占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72.68%;而年报又说该年国家持股只占全部股份的55.37%,私人持股占44.63%。
四大国有股东占全部股份的72.68%,而国家持股占全部股份55.37%。这就说明,四大国有股东的股票中,有许多股票不是国家所有,而是私人所有。国有股东中的私人持股人,就是三峡工程变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财产过程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的人。
他们的股份应该不是用人民币在股票市场上购买获得的,而是通过国有股东赠送的。2008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私人持股曾高达52.16%,超过国家持股部分。他们可以出让华能的股票和长江电力的股票套现,也可以保留部分股票。无论套现或是保留,部分三峡基金都转变为他们的私人财产。三峡工程让一些红色家族飞黄腾达,从三峡基金中得利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如果红色家族认为他们没有得利,就请公开你们的财产,并说明来源,并告诉全体中国人,这1378亿元三峡基金现在哪里?它所创造的利润又归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