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五分局20日发布通知,提醒民众在纽约市驾驶电动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
市警总局近日将于全市范围内展开针对以上车辆的安全执法,一经发现将处以500元罚款。
五分局发布中文宣传海报,提醒民众电动车上路违法。 (市警五分局提供)
根据纽约市交通安全法律,在道路上驾驶电动摩托车(Motorized Scooter)以及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属于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车辆定义,警方表示,凡是有轮子以及车把扶手,使用电力而不是人力,驾驶者可以于车身上站立或者坐下的车辆设备。
市警总局近日将于全市范围内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违规上路的相关车辆将扣除车辆并罚款500元。
市警五分局社区联络官张子华表示,华埠社区餐馆聚集,不少外卖郎为了方便选择驾驶电动自行车。
为此市警五分局社区联络署已经派遣多名警员走进社区中有使用电动单车派送外卖的餐馆,向餐馆业者介绍电动自行车禁行法律并提醒及时整改。
警方特别提示,残障人士所使用的电动轮椅以及其他交通辅助设备不在本次执法行动范围内。但使用人士仍需要前往车辆管理局(DMV)进行登记,确保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