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曝周永康“泄露国家秘密罪”所指
2018-02-08
【看中国讯】2015年6月,周永康案一审宣判时,有一罪名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曾引起外界猜测。2月6日,《北京日报》旗下的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披露,该罪名具体内容是“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

据媒体报导,曹永正被称为周永康的“国师”。早年曹永正在新疆以“特异功能”知名,位列“新疆三大仙”之首。90年代末气功热退去,曹永正转而发展与政、商界高层的关系,与周永康的“政法帮”、“石油帮”和“四川帮”结下深厚私交、谋取了巨额利益。

曹永正在过去几十年里精心经营人际关系网,特别是在北京。北京年代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是曹永正。

2013年7月,前马厂胡同60号院的北京年代总部被查封。曹永正的收益被收缴。2016年7月,宜昌市中级法院对曹永正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300万元。

此外,上世纪90年代,周永康曾请一老和尚看相,老和尚称其面相是好的,但做官后,到目前都是副职,是祖坟有问题。周永康为此数次打电话,叮嘱弟弟修坟,后来又在无锡请了一名老和尚做法事。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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