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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泄露国家机密 到底图的什么?
第五代反贪腐拿下的“特大老虎”周永康即将被刑事审判,他有三大罪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对于最后一条具体有哪些内容,舆论最感兴趣。以周永康正国级领导人级别,曾贵为公安部部长、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掌控公安、检察院、法院和情治系统多年,当然掌握大量最高国家秘密。对此,他要“故意泄密”所为何事?究竟会泄露给谁?目的何在?可有相应回报?这些都是非常重要和有趣的事情。
在中共字典里,“国家秘密”概念模煳、涉及广泛,几乎可以作无限延伸。由于朝廷体制和运作的封闭性、神秘性,“外人”或党内官场不可“参与密勿”的人也会把许多不公开、不透明、枱底交易的事情视为“党和国家的秘密”。朝廷大员为了避嫌搞“拉帮结派”,也因为有相关“纪律约束”,一般会尽量回避“私下来往”。然而,愈是这样“避嫌”和“约束”,愈是令有共同政治利益需要的“私下来往”特别“珍贵”,特别有“秘密”以至“情报”价值。因为谁都知道,“党内有党,党外有派”,权力之争、路线之争、位置之争永远存在,没有同盟者、自己人的政治人物是不可能生存的。
对周永康贪腐朋党集团而言,最有兴趣掌握的“国家秘密”恐怕无过于党内同僚的各种“私底下”的“公事”和“私事”,这些关乎自己政治斗争、权力斗争的胜负荣辱。谁都知道,朝廷体制极为庞大复杂,有许多权力部门,党、政、军、外交、情治、经济等领域都有“秘密渠道”、“情报作业”。这些领域的领导人都可以公开的、不公开的、合法的、非法的“对内”了解情况,这些都可以成为自己手中的政治武器。
所谓“故意泄密”,既可和朋党相互分享情报,共同对敌,也可向境外媒体喂料,出口转内销打击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