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举报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曾庆红妻侄女、原中共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插手广州日报工程项目的戴玉庆日前被判囚11年。
广东省中共高法21日宣布,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案维持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戴玉庆11年刑期,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法院声称,“2006年至2012年,戴玉庆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下属和南方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46.9万元,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广告业务等方面为他人或单位“谋取利益”。
大陆《财新网》今日报导,上诉情况法院以电话方式通知戴玉庆律师判决结果。戴玉庆的妻子表示:将继续申诉。
戴玉庆案从2012年7月被“双规”开始,在历次庭审中,戴玉庆均否认中共检察机关的指控。戴多次在法庭上表示,他在工作中开罪了原中共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因此才受到打击报复。戴还多次当庭举报王晓玲,并称王有插手广州日报工程项目等行为。
戴玉庆还说,此前在中共纪委和检察机关侦查阶段作出有罪供述,是由于受到中共广州市纪委变相刑讯逼供。据说王晓玲在2012年7月组织了80余人的专案组,连续几天几夜不让他睡觉,并威胁说要对家属采取措施。
去年4月17日,中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戴玉庆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戴玉庆当庭表示将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该案二审又于去年12月4日开庭审理。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戴玉庆指控王晓玲,但她仍在2015年11月平安退休。据报导,戴玉庆的妻子举报王晓玲涉嫌粤传媒内幕交易,曾在短短数月间,获利7千多万元。去年5月,大陆有58名资深人士联署上书,要求中共当局对戴玉庆案“秉公断案”。
王晓玲曾担任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长期间,与戴玉庆是上下级关系。另外,据说王晓玲是中共“江派”二号人物、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曾庆红妻子王凤清的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