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特稿:谷俊山和“军盾一号” 图 2
2015-08-10

开发商中赫集团

工商资料显示,2005年9月,中赫置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赫置地)成立,注册资本11700万元,投资人为周金辉、李彩霞,法人代表周金辉。周金辉生于1975年,李彩霞生于1974年,俩人的户籍所在地均为河北。有报道称,周金辉“早年在唐山做小买卖发家,后在唐山运作一个地产项目获得第一桶金后来到北京”,亦有消息人士透露,周金辉还做过煤炭生意。

周金辉30岁时斥1.17亿元在北京成立中赫置地,转手拿下钓鱼台附近寸土寸金的风水宝地,建起人所侧目的“京城第一天价豪宅”,但他的商业神话远不止此。

2007年1月,中赫置地更名为中赫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赫集团),办公地点改为隶属总后勤部的中大写字楼。此时的中赫集团包括五家子公司,这些公司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到10万元不等,经营范围有地产、投资咨询、贸易以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等,法人代表均为周金辉。五家公司均在2006年内成立,其中有三家同一天成立,四家注册地址相同。

子公司之一名为北京玉渊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资料备注显示,“因项目在玉渊潭附近而取名”。显然,该项目指的就是钓鱼台七号院。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09年的一份文件也提到了“玉渊府住宅项目”。文件显示,“玉渊府住宅项目”建设内容为七栋住宅楼。但中赫集团拒绝回应财新记者为何建设方案是七栋楼,最后建成的钓鱼台七号院是四栋楼。

2012年3月27日,中赫集团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合同,周金辉、李彩霞将其在中赫集团的部分股权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获得7.5亿元人民币和5000多万美元境外投资贷款,期限156个月。

中赫集团的工商年检报告显示,从2005年至2009年,其中四年全年销售收入均为0,只有2008年有105.30万元的销售收入。但期间,中赫集团的资产总额却从2005年的1.9亿多元增加到2010年度的16亿多元,其对外投资公司多达15家。

在产业投资以外,中赫集团还在泛文化领域进行了战略投资,先后投资成立中小学在线学习服务平台“德智教育机构”和“盛开国际体育公司”,后者曾引入并参与举办“2011首届环北京职业公路自行车赛”“2012北京世界顶级单板滑雪赛”,并获得“2012年欧锦赛贵宾接待计划中国区官方独家合作伙伴”。

2011年5月,北京媒体曾对钓鱼台七号院有过短暂的密集报道,焦点为四栋楼中的一栋售价每平方米高达30万元。舆论哗然后,钓鱼台七号院售卖曾被有关部门一度叫停。后钓鱼台七号院恢复出售,现售价仍在每平方米13万元左右。

艰难的维权路

村民称,十年前拆迁办动员他们签字时曾表示,这是国家重点科研建设工程,有关部门答应拆迁户可以直接购买每平米2600元的回龙观经济适用房,不用排队,另外还有货币补偿。但签字后,1024户被迁居民中只有34户买到了经济适用房,除个别村民主动放弃购买资格,大部分拆迁户在填完申请表格盖完章之后,却发现无房可买。

部分村民通过提起诉讼,在2007年得知已无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通道。大部分村民直到2014年1月,通过北京市住建委给他们的信访答复才得知,他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绿色通道”在2006年5月就已关闭。即便如此,直到2007年7月,一张张“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审核表”仍在向东钓鱼台村的拆迁户核发,村民拿着审核表依次去居委会、街道办、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并一一盖了章,但最后一栏该由售房单位填写的并未填写。村民们去找拆迁办人员理论,对方却称:那是政府行为,我们管不了。

“通道关闭后,原则上就不应该再盖章,盖章应该视为政府的一个承诺。”拆迁律师王才亮告诉财新记者,尽管《拆迁法》没有硬性规定拆迁必须要有经济适用房,但是拆迁户可以和拆迁方进行谈判,“施工工程内容可以保密,但拆迁安置方案应该给予公开,如果政府在拆迁安置方案中没有批经济适用房,那就是拆迁方涉嫌欺诈。”

王才亮称,根据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政府如果违反征地或者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使是军事项目,军方也应该给政府一个安置方案,由政府实施”。

村民唐明旺告诉财新记者,2009年,他们曾去中央军委上访,军委称军方与海淀区建委签有协议,也提供了拆迁安置的书面协议。2014年初,拆迁户们去海淀区建委要求查看拆迁安置协议时,海淀区建委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回复:“这是国家机密,军方说什么你们就信什么吗?”

2007年3月,村民张伟以个人名义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认定海淀区建委颁发给东钓鱼台项目部的拆迁许可证违法。财新记者获得的庭审记录显示,海淀区建委称颁发拆迁许可证这一行政行为“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但以“相关立项文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提交立项批复、征地计划书、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相关材料。

针对先颁发拆迁许可证后取得规划许可证为非法程序一事,海淀区建委辩称:“这是一个特殊的用地,并且东钓鱼台建设项目部已经进行了相应的补救,可以认定是合法的。”此后,张伟为领拆迁款,最终撤诉。

不过他的弟弟张勇到现在仍拒绝领补偿款,一直住亲戚家。张勇对财新记者反问:“我家100平方米左右,就给我26万,这个钱我怎么领?”

签署了《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下称《拆迁补偿协议》)但没有买到经济适用房的村民,分两批提起了行政诉讼。第一批为29人,在2007年8月23日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要求同样是认定海淀区建委颁发的拆迁许可证违法。海淀法院称,29名原告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该诉讼已经超过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期限,以此驳回起诉。后村民上诉至北京一中院并申诉至北京高院后,均被相同理由驳回。

第二批集体行政诉讼在2008年1月30日,共104人。2013年12月,海淀法院行政裁定书称,原告已经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因此丧失了在被拆迁许可证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具备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2007年以个人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还有唐明旺,但海淀法院同样以唐明旺不具有作为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了唐的起诉,唐明旺上诉至北京一中院并申诉至北京市高院,均被相同的理由驳回。此后他又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的行政裁定书称,北京市一中院和北京市高院的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指令北京市高院再审。但北京市高院再审以此前相同的理由驳回。

行政诉讼一再失败,村民们并未气馁。2013年底,225名村民对东钓鱼台项目部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认定东钓鱼台项目部与他们分别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并予以撤销,要求东钓鱼台项目部提供此前承诺的安置用房,以及给起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然而,海淀法院未受理该民事诉讼。目前村民们仍在维权努力和等待中。

2015年8月10日,被查已经三年多时间的谷俊山先等到了自己的命运审判:军事法院依法对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
来源: 财新网 责编: Amy

上一篇: 杨宁:释永信要的“了断”快要到来了 图

下一篇: 江亲信王宗南受贿被判刑18年  


相关新闻

一周点击排行
过往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