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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紐約訊】6月27日(週一),紐約州高等法院裁定,《紐約非公民投票法》違憲,不是美國公民的不可以在紐約市地方選舉中投票,例如:市長、市議員等的選舉
去年,紐約市的民主黨議員提出了一項提案,是凡持有美國綠卡、簽證和工作許可的外國公民,如果在紐約市連續居住30天以上,就可在2023年開始的市政選舉中,投票選舉市長、市議員和區長。據大紀元報導,紐約市有超過80萬人符合該條件。隨後,該提案由市議會商討通過,市長亞當斯簽署,今年正式生效。
但在今年年初,部分共和黨議員向史坦頓島高等法院提出訴訟,要求阻止該法令。他們認為,紐約州的憲法只賦予了美國公民投票權,而不是外國公民。
經過一番辯論,史坦頓島最高法院法官羅爾齊奧(Ralph Rorzio )最終裁決,《紐約非公民投票法》違反了紐約州憲法。此外,他發布了一項永久禁令,禁止紐約市選舉委員會允許非美國公民登記投票。
羅爾齊奧裁決書中寫道:“紐約州憲法明確規定,只有符合年齡和居住要求的公民才有權在選舉中登記和投票。” “紐約市沒有法定能力頒布不同的法律條文允許非公民投票,這超越了《紐約州憲法》賦予的權力。”
對於原告提出的,即《非公民投票法》將稀釋美國公民的選票,改變選舉格局,羅爾齊奧表示贊同。因為大規模改變選民的構成,將迫使參選者調整策略,改變資源分配,並影響最終結果。
對於此次的裁決,紐約州保守黨主席卡薩爾(Gerard Kassar )表示歡迎。他認為,這將阻止激進的紐約市議會,阻止正在發展的'覺醒'意識形態,是一場“理性勝利” 。
紐約州共和黨主席朗格沃西(Nick Langworthy )稱:“紐約的民主黨成員一次次濫用權力,這是在踐踏公民的權利。共和黨人需要打破一黨專政,恢復(兩黨)平衡和問責制。”
各方褒貶不一
據大紀元報導,目前,紐約市政府尚未表示是否會對週一的裁決提出上訴。但市議會女議長歐德思(Adrienne Adams )表示,“我們正在審查該裁決,並試圖繼續前進” 。南美裔正義(Latino Justice )組織表示,他們打算向第二巡迴法庭提出上訴。
法拉盛市議員黃敏儀支持被告(民主黨)上訴。她認為,如果《紐約非公民投票法》違憲,就意味著近100萬合法在紐約生活、工作的外國人“不能對當地政府和法令政策發表意見” ,“他們對子女的教育方式或公園維護的方式也沒有發言權” 。
紐約同源會主席黃友興則是反對《非公民投票法》的原告之一。他贊同法官的裁定,並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什麼政黨,如果紐約人對州憲法不滿意,那就全民公投改憲法。”
對於黃敏儀的說法,他表示,在紐約居住的外國人是有一定發言權的, 比如在教育方面,“如果你的孩子在學校,不管你是不是公民,都可以發言。你可以選學區委員、家長會。這與(公民選舉)是兩回事。”
他強調,在市政選舉中,“公民投票權其實是一項特權,而不僅僅是權利。那麼,成為公民需要符合什麼條件,憲法中描述的很清楚。”他認為,民主黨內的激進派多年來一直在挑戰公民投票權,現在法官已經發表了意見,“憲法不能說改就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