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周四),纽约州州长库默签署了法令(S3419/A5494),纽约年满18岁的成年被收养者,有权获得其出生证明,了解其出生和其亲生父母的情况,并于2020年1月15日(周三)起开始生效。
根据现行法律,被领养人需要先向法官申请,才能获得出生证明,但这些申请并不一定都会被批准。
然而,新法律取消了政府机构限制向被收养人提供信息的权力,将允许年届18岁的被收养者向当地或州卫生部门申请出生证明的原件,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确定其亲生父母身分,以及获得有关其家族病史的重要讯息。
此外,根据这项新法律,可获得出生证明的情况还有:就是如果被收养人去世,被收养人的合法代表或其后代也被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