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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纽约州议会通过一项法案,在地铁上对不知情乘客实施性骚扰者将被判重罪。
根据《纽约邮报》报道,来自皇后区的纽约州众议员阿瓦维尔·西蒙塔斯(Aravella Simotas)提出这项提案,她表示:“我搭乘地铁多年,亲眼目睹了许多行骚扰案件。就在几天前,又有人报警,说在皇后区阿斯托利亚地铁上,有人当着一名女乘客的面公然手淫。”
“很显然,我们都必须确保法律出台彻底充分的惩罚措施。”赛门塔斯表示,“当你挤身狭小的地铁空间时,有人试图作出令人困扰的举动时,严厉惩罚手段是非常重要的。”
纽约州参议员高顿(Martin Golden)在众议员提出一个类似提案,希望那些在火车上和巴士上实施非自愿性性接触者被处以重刑。
当嫌疑人为满足自己的性欲、故意令受害者丢脸或予以虐待,而对受害者实施性接触时,新法案允许警方对涉嫌强行非礼者控以重罪。
预计州长葛谟将会签署这项新法案,并从1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