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网》今日报导,中共前河南省副省长秦玉海妻子吴荷芝的堂妹吴贺艳利用秦玉海的职权影响力,非法收受请托人王某现金45万元人民币(下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决书显示,吴贺艳在2011年3月到4月期间,接受王某的请托,通过时任中共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李某向时任中共周口市公安局局长姚某打招呼,并告知姚某吴贺艳与秦玉海之间的亲属关系,使得河南博斐科技公司中标中共周口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的采购项目。为此王某曾3次支付给吴贺艳好处费共46万元。
在判决书中所提到的中共周口市公安局局长姚某,是时任中共周口市公安局局长的姚天民。姚天民早在2015年11月落马。
而现年41岁的吴贺艳也在2016年5月27日被中共偃师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逮捕。
秦玉海是黑龙江泰来人,曾长期在河南省任职,2004年1月起任中共河南省副省长,兼任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3年2月升任中共河南省人大副主任。2016年11月,秦玉海以“受贿罪”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秦玉海在任中共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等职时,是周永康的直接部下,也与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关系比较密切。
曾有媒体披露,李长春在河南省直系亲属的一些生意,都是秦玉海给予“保护”。另外,秦玉海在河南省任职期间,曾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受到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