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香港议员宣誓风波,中共人大常委会决定就『基本法』第104条有关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条文释法。此举引发香港民主派议员及法律界批评,认为北京粗暴强行释法行为等同未审先判。
人大于周六做出释法决定后,中共党媒『人民日报』就此发表评论文章称,本次释法是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合法性、必要性和权威性不容置疑”。该报称,凡分裂国家、推行“港独”的人,直接违反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没有资格参选和担任基本法规定的公职。而中共喉舌媒体央视也报道称,“个别香港议员挑战基本法,中央不能不管”。此举动显然是在为此次不合理的释法行为造势。
上个月,香港立法会新当选青年新政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在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上展示 “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又被指自行改变誓词,把 China 读成具有侮辱性的“支那”。
此次人大决定释法后,在香港引起一片哗然。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认为,人大常委会在议员宣誓司法复核案件未有裁决前释法,是不幸的时间,无可避免会冲击法治。民主党黄碧云批评释法是向法院施压,游蕙祯则认为北京此举“撕破羊皮,露出狼相”。
香港民主党党团召集人涂谨申则表示,议员宣誓的问题绝对可以依据香港法律处理,他批评北京借着释法“要挟”香港法庭,伤害香港独立的审判程序。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庭指人大释法超出了基本法的原意,任何一次在法院以外释法,都会对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要维持普通法治制度形成很大冲击。
亲北京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则表示对基本法进行解释是香港法制的组成部分,这种情况过去已经出现过四次。但有分析人士指出过去的四次释法和今次有本质不同,将这次释法和过去做比较实属偷换概念。
诚然,自香港回归以来人大共进行过四次释法,但不同的是,本次人大常委会释法阻止两名青年议员宣誓是由张德江主动提出,香港法律界担心北京开了一个极坏的先例,不排除将来人大也可以以相同手法,主动就『基本法』23条立法问题释法,随时引入国安法。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如果这样做,势必严重打击一国两制,以及国际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
人大应于星期一公布释法结果,对此香港泛民主派人士星期日发起抗议活动,香港法律界人士也准备在星期二穿上黑衣,从香港高等法院游行至终审法院进行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