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房假离婚 妻子人财两失
2016-10-29
中国大陆房价飙升,多地传出夫妻为了买房优惠而「假离婚」。北京一对夫妇却因此弄假成真,丈夫不愿复婚,妻子人财两失。法官表示,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假离婚」,这样做风险很高。

由于首次购屋的头期款和房贷利息通常优惠较多,有些夫妻选择离婚,把既有房产归到一方,由名下没有房产的另一人重新买房,以符合「首购」的优惠资格。

中央社援引北京晨报报导,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一宗「假离婚」案。陈女士与李先生2009年结婚,育有一子。因所住房屋较小,两人日前打算再买一房,先生建议两人先离婚,自己买房才能享有优惠。

离婚后,两人还住在一起,生活无其他变化。新房装修好后,陈女士数次提出重婚,但李先生都没有同意。陈女士偶然发现新房有其他女性化妆品等物品,两人为此争吵,最终对簿公堂。

陈女士认为,双方是「假离婚」,仍是夫妻,因此自己对新房享有一半产权,并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归她所有。

李先生则说,双方是因感情不和才离婚,是「真离婚」,而且新房是他父母出资购买,与陈女士无关。

一审法院认定房屋是离婚后男方单方购买,并由男方偿还贷款及居住,因此房屋归男方所有。陈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

报导引述北京三中院法官向玗表示,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这样做的风险是,一旦单方假戏真做、不想重婚,另一方也无法透过法律途径要求重婚。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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