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疗照顾新法实施 医院须告知患者潜在费用
2016-08-14

据《纽约时报》报导,去年11月,85岁的卡农因为摔了一跤而被送往费城外的一家医院,她在这家医院接受了6个半小时的观察之后,被送往附近的一家疗养院接受了5个月的照顾,这些医疗开支超过了4万元。医院坚称,卡农从未正式办理入院手续,所以根据联邦政府的规定,医疗照顾项目不用支付她在疗养院的费用,而必须由她自己支付。很多医疗照顾项目的患者也遇到了类似的经历,因此国会于去年通过一份名为「通知法案」(Notice Act)的法律,医院将从今年1月开始提醒患者有关自付额的信息。

 
由于担心因为不合理接纳病人而被医疗照顾项目处罚,医院通常将如卡农这样的患者置于观察的状态之中。在接受观察的情况下,患者可能需要自己承担大量的医疗费用,医疗照顾项目不会支付接下来在疗养院接受照顾的费用,除非这位患者以住院病患的身分住院3天。观察的时间并不计算在这3天之内,即便患者在医院呆了56天,甚至获得测试、治疗、药物等大量医疗服务。
 
根据新法律,以门诊病患身分接受观察的患者,如果在医院呆了超过24个小时,那么医院必须通知患者他们可能面临高额的自付费。医疗照顾项目官员估计,医院每年将发出140万次的通知。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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