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穿拖鞋被逮捕 对特务工作的总结振聋发聩
2015-06-01


潘汉年(1906-1977)是中共地下党在白区从事上层统战及情报工作的重要人物,也是长期直属周恩来、康生领导的老资格高级特工。1924年即参加“创造社”,主编过文学期刊;北伐时曾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宣传科长。1934年参加长征。抗战时任中共华中局社会部长。49年后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及副市长等职。

且说1955年3月15日,潘汉年与陈毅、柯庆施、陈丕显、许建国、夏衍等上海市委代表同乘火车赴北京参加将在3月21日-31日举行的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团下榻北京饭店。

这次党代会通过一项《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毛泽东讲话,号召凡是与高、饶问题有牵连的或是历史上有问题而没有交代的高级干部,都应当主动向中央讲清楚。潘汉年当时心情十分紧张:会议印发材料涉及饶漱石、扬帆在上海“重用包庇和掩护一批反革命分子”,胡均鹤1954年9月间已被逮捕,扬帆也在同年12月31日被送往北京隔离审查。胡是潘汉年抗战时在沪利用过的一个著名汉奸,潘又是扬帆的顶头上司。看来自己已卷入饶漱石、扬帆问题。潘汉年还有一块长期怯于启齿的心病,即1943年他在李士群(大汉奸)及胡均鹤挟持下在南京会见过汪精卫一事,从未向中共交代过。

在“反革命”罪名的政治高压下,潘汉年心理崩溃,立即在4月1日向上司陈毅详细讲述了自己12年前会见汪精卫一事之来龙去脉,并检讨了长期未报告组织的原因。同时将自己写的有关报告交给陈毅,请他转交中央。陈毅安慰说:你放心,没人怀疑你对革命的忠诚。

谁知次日(4月2日),陈毅即亲赴中南海,直奔“菊香书屋”毛泽东住处,向毛面谈了潘汉年见汪精卫之事,并递上潘的书面报告。陈毅走后,毛立即打电话给时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指令他立刻秘密逮捕潘汉年。

4月3日,著名剧作家吴祖光携夫人新凤霞(著名评剧演员)来到北京饭店,看望夏衍和潘汉年,四人一起在餐厅吃了晚饭。饭后,夏衍和潘汉年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大约8时左右,潘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楼下有人找他,请他马上下楼一趟。潘以为又是什么人来看望他,便穿着拖鞋匆匆先下楼再说。来到一间小客厅,只见罗瑞卿出现了,他向潘汉年宣布了逮捕审查令,几个荷枪实弹的便衣干警一拥而上,迅速“陪”着潘汉年急急走出北京饭店大门,乘上等候在那里的一辆小汽车,匆匆离去。

因为捕潘一事高度秘密,整个上海代表团都蒙在鼓里。最焦虑的是潘汉年的警卫员相其珍,他四处寻找,又去夏衍那里打听,都说没有见到过潘。其实,中共中央副秘书长谭震林已将潘被捕事直接通知了夏衍,并嘱他一定要严守秘密。

当时,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正在北京召开。4月5日,陈毅在人大上海代表团开会时宣布:潘汉年被捕了,是因为“内奸”问题。他希望与潘有来往的各代表要有正确的态度。陈毅又说:潘被捕事对外一律严加保密,并统一口径:若有人问起潘,就说他有紧急任务出国了。与此同时,警卫员相其珍也被“隔离”起来,直到7月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公开发布潘汉年被捕的消息后,相其珍才被放回上海。

1955年4月3日,押送潘汉年的小汽车将他直接带进公安部直属的功德林监狱,在这里一直关到1960年3月。其时由苏联帮助建造的“秦城监狱”刚刚落成,潘汉年就被移送到此专门关押重大政治犯的新监狱。

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俗称“七千人大会”,毛的一系列左倾经济政策在此会上受到公开质疑)发表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讲话。他再一次提到潘汉年(前一次是在1956年4月的《论十大关系》讲话):“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向了国民党,是一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头,但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

196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判了潘汉年。据助理审判员彭树华回忆:这次审判未审之前,就已知结果,因为高院院长谢觉哉说过:”这是中央交办的案子,我们只是办理法律手续“。审判限定200人旁听(记者不被允许),这些人都是中央直属机关司、局长以上人员。潘汉年没有律师(当时尚无律师辩护制度)。为了保密,法庭的所有窗户都被木板封死。

潘汉年的罪名是三条:一,1936年投降国民党。二,抗战时投靠日本特务机关,秘密会见汪精卫。三,上海解放后掩护大批反革命分子;并向台湾提供情报,引发上海”二六大轰炸“。审判进行得很快,因为潘汉年对此三罪名全部承认。

据彭树华的描述:”潘汉年着银灰色中山装,头发梳理整齐,虽已关了七年多,外表不失高级领导干部风度,回答问题从容,声音清晰,叙述清楚,有条不紊,记忆力极强。对几十年前的人、事、时间都记得清清楚楚“。

彭树华在2010年说:其实我们当时都对潘汉年的这三条罪名有所质疑,因为在预审时,潘汉年只承认和汪精卫见面是”严重错误“,但当时来不及写信汇报。除此之外他一概否认,并申辩说:1936年是奉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王明、康生、陈云等负责)指示回国,与国民党方面联系共同抗日;1950年2月国民党撤到台湾没几个月,对上海工业布局很熟悉,轰炸上海发电厂何须情报?但我们都知道潘案中央高层早有定论,所以只好违心地罗列了潘的三条罪状,并写了判决书。

秘密终审判决潘汉年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由于潘认了罪,审判后不久就被假释。1963年2月13日,潘汉年以”刑释管制分子“身份走出秦城监狱,被转移到劳改农场(北京市南郊大兴县境内的团河农场)。

1955年5月19日(潘汉年被捕46天后),潘妻董慧被捕,关进功德林监狱,尽管和潘汉年囚于一狱,但两人被绝对隔离,潘汉年坐牢5年却不知妻子也在同一监狱。1962年6月,董慧以”参与潘汉年内奸活动“罪名被结案处理,获得”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宽大处理,被安排在秦城监狱家属宿舍里。次年才知丈夫已出狱转送团河农场。

董慧之父是香港银行家,她和潘汉年结婚时,得父亲赠送5万港币,全部用作丈夫在上海的地下党活动经费;董慧的兄弟姐妹都在香港及外国。按政策,董慧当时可以回港探亲定居。但她婉拒亲友们邀请,说要留在大陆为丈夫申冤,便与潘汉年一起在团河农场苦渡劳改生活。谁知1966年文革爆发,当时的公安部长谢富治秉承中央文革小组指令,将潘汉年夫妇再次关入秦城监狱,反复审讯,不停折磨。三个月内被突击审讯40多次,企图从潘嘴里得到当时已被批斗的众多”走资派“的罪证。

1970年3月潘汉年被重新判决:永远开除党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75年5月,潘汉年夫妇被转送到湖南省公安厅所属第三劳改单位——茶陵县洣江茶场。由于缺乏医疗,营养又差,年近七旬,潘汉年的肝病迅速恶化,又患了类风湿关节炎、消化道出血、肺部感染等多种病症。1977年2月24日已卧床不起,后被用化名送往湖南省第二附属医院(原湘雅医院)。4月14日董慧被送到病房探望丈夫,见面时两人都哭了,情绪激动。董慧还安慰潘汉年:”你安心休息,要有信心,要安静“。当天19时45分,潘汉年去世,终年71岁。

经董慧同意,为了研究病因,医院对潘汉年遗体进行解剖,结果发现他的腹腔与胃部都是淤血,而肝脏已烂得像豆腐渣。

潘汉年遗体于4月17日在长沙市火葬场火化。他的骨灰被埋葬在长沙市南郊金盆墓地西侧半山腰。董慧要求立碑,但有关部门回答说潘汉年只能用化名。董只能含泪同意。

潘汉年的墓碑上的刻字是:”萧淑安之墓1977年4月14日病故。妻董慧立“。

董慧原有高血压病,后来因丈夫冤死而极度悲伤,得了精神分裂症,1979年2月24日因脑溢血死于洣江茶场。终年61岁。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

潘汉年生前说过:凡为中共搞情报工作的,大多数都没有好下场,无论谁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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