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云中君
史可法(公元1601年~1645年),字宪之,号道邻,明代河南祥符人。祖父史应元乡试中举,授官黄平知州,有仁惠之政。有一次,对其子史从质说:“我家必定昌盛。”那时,史可法之母尹氏有身孕,梦见文天祥进入其屋舍,生史可法。
史可法以孝顺闻名,考中崇祯元年进士,授予西安府推官,稍稍升迁为户部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其进士出身,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加大学士,称史阁部。
明崇祯十七年,清军与吴三桂合力击败农民军之后,大举入关,兵锋甚锐,所向披靡,明军将领纷纷望风而降。但是史可法却力主抗清,浴血扬州,兵败被杀。他以身殉国的民族大节,青史留名。
清廉守信 进剿功高
同甘共苦 将士用命
明崇祯八年,朝廷升任史可法为右参议,分守池州、太平。这年秋天,总理侍郎卢象升大规模征讨农民军,改任史可法为副使,分别巡视安庆、池州,监督江北诸路军。黄梅农民军劫掠宿松、潜山、太湖,将要进攻安庆,史可法追击农民军于潜山天堂寨。
次年十二月,农民军马守应会合罗汝才、李万庆,从郧阳向东下行,史可法急驰驻扎太湖,扼制其要冲。
崇祯十年正月,农民军从小路突破安庆石牌,不久移军桐城。史可法与参将潘可大合力剿捕,农民军逃奔卢江,进犯潜山,史可法与左良玉败之于枫香驿,农民军便移动至潜山、太湖山中。
七月,朝廷提升史可法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以及河南的光州、光山、固始、罗田,湖广的蕲州、广济、黄梅,江西的德化、湖口等县,提督军务,设立限额兵一万人。农民军已向东攻陷和州、含山、定远、六合,进犯天长、盱眙,趋向河南。史可法奏请免除遭受灾害之地的田租。
冬季,部将汪云凤战败农民军于潜山,明军又连续击破“老回回”于舒城、庐江,农民军逃入山中。当时监军佥事汤开远善于打击农民军,史可法向东、向西驰军抵御敌军,农民军稍躲其锋芒。
史可法短小精悍,面貌黝黑,双目却炯炯有光。他为人清廉守信用,与部下能同甘共苦,军队出行,将士不吃饱,自己不先吃,没有发放衣服,自己不先穿,将士们因此都能够拚死作战,连续击败农民军于英山、六合。
崇祯十二年夏天,史可法服父亲之丧离职,服满回朝,起用为户部右侍郎兼任右佥都御史。他代替朱大典总督漕运,巡抚凤阳、淮安、扬州,弹劾罢免督粮道官三人,增设漕储道官一人,大力疏濬南河,漕政得到大的整治。
其后,官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军机事务,因军备废弛已久,奏请执行更新措施八件事。
困守孤城 舍生取义
英雄末路 为国捐躯
明崇祯十七年(即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兵大举入关,明朝覆亡,但在南方,建立了以福王、唐王、鲁王、桂王为代表的南明各个政权。史可法在南京拥戴福王朱由崧,力主抗清,当时福王只知醉生梦死,其他要臣,如:马士英、阮大铖、孔昭等人,又互相倾轧。史可法从抗清的大业出发,盼望福王认清形势,励精图治,他在上疏中写道:“陛下践祚初,祗谒孝陵,哭泣尽哀,道路感动。……愿慎终如始,……战兢惕厉,无时怠荒……若晏处东南,不思远略,贤奸无辨,威断不灵,老成投簪,豪杰裹足,祖宗怨恫,天命潜移,东南一隅未可保也。”史可法每次缮写奏疏,反复讽诵,声泪俱下,听到的人无不感慨哭泣。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三月,清军占领山东、河南后,兵逼淮南,形势十分危急。恰在这时,福王政权内部出现左良玉声讨马士英的兵变,不久,左良玉死于内战,而援助军事重镇盱眙(今属江苏省)的泗州将领侯方岩,又遭清军袭击而全军覆没。史可法得知消息后,连夜率兵重返扬州,四月二十日,清军兵临城下,扬州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岐凤,均先后拔营出降清军,城中的防守力量更为削弱。
史可法知道扬州难守,自己决定舍生取义,报效祖国。他在城头上,修书一封,给母亲和妻子,信中说:“死葬我高皇帝陵侧。”然后他分兵据守,自己守护险要之地 —— 旧城西门。连日来,战斗进行得十分激烈,双方死伤惨重,史可法预感形势万分危急,遂下了一道监阵军令:“上阵不利,守城;守城不利,巷战;巷战不利,短接;短接不利,自尽。”
又过了二天,城西北角被清军攻陷,史可法见大势已去,遂拔剑自刎,但剑却被参将夺去,并被拥至小东门,这时,史可法被清军一拥而上捉住,史可法大义凛然,厉声喊道:“我史督师也!”清兵手起刀落,将他杀害了。
守护扬州的其他爱国文武,如:任民育、曲从直、王瓒爵、周志畏、罗伏龙、杨振熙、吴道正、王志瑞、汪思诚、卢渭等人,也在同日为国捐躯。
清军将领多铎,因攻打扬州时损兵折将,恼羞成怒,下令屠杀全城百姓,一连杀了十天,使得城郊到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这就是历史上的大屠杀惨案 —— “扬州十日”。
寝不解衣 尽忠王事
高风亮节 千古流芳
史可法在明朝出仕为官,共十六年,后来又拥戴福王有功,但他力辞少保、太保、少傅、太傅等高位,最后以太师居位。他在督师扬州期间,“行不张盖,食不重味,夏不箑(sha霎,扇子),冬不裘,寝不解衣”。
史可法一直没有儿子,妻子要替他纳妾,他叹息著说:“王事要紧,怎能考虑生儿育女的事呢!”后来,他遣命以副将史德威做他的后人。他有个弟弟史可程,崇祯十六年考中进士,被提升为庶吉士,在京城被攻陷时,投降贼。贼失败,史可程回到南方,史可法请求置于理官判罪,福王因史可法的缘故,命令他奉养母亲,史可程便居住南京,后流落寓居宜兴,过四十年而死。
史可法死后,天气炎热不雨,“众尸蒸变,不可辨识”。家人无法从尸堆中,拣获他的尸体,只好将他的袍笏,葬于扬州城外的梅花岭,这就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史可法衣冠冢”。
参考资料:
张廷玉著《明史》卷二七四〈史可法传〉
许家恩著《明宫十六朝演义》
蔡东藩著《清史演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