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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埠商家再遭专业「碰瓷」
华埠商家要注意了!一名坐轮椅的残疾人——林国强(LIN KWOK KEUNG,音译),又在起诉了。
最近,一名坐轮椅的残疾人林国强(LIN KWOK KEUNG,音译),至今已经告了至少21家华埠中餐馆,连非牟利机构中华公所也无法幸免。尤其是唐人街勿街接近坚尼路一段,被告单位可以说是无一幸免。
林国强的理由是无法进入中餐馆,商家用餐环境不合乎残疾人法律,感觉受到歧视为由告上法庭。
以前提告的商家
从2015年8月6日起,林国强在接连告了21户,包括都升海鲜大酒楼、利口福、上海乔家栅、大旺、456餐厅、上海和平饭店、波记潮州小食、味悦轩、格兰街218号迎旺饭店、煌上煌酒家。
2019年3月,位于东百老汇5号的Dim Sum Go Go,位于凯瑟琳街5号的粥面馆(E Noodle Group Inc),位于宰也街3号的“武昌好味道”(Tai Wan Pork Chop House Inc)以及位于批露街23号的香料烤鸡店(Chino’s Rotisserie Chicken)。
5月19日遭遇诉讼事件的是勿街15~16号的“新合利饭店”、“合利饭店”和62号的纽约中华公所的中华大楼。
不合残疾人法规处
店门前没有斜坡供轮椅进出;
没有升降机供残疾人通往设在地库的下层餐厅;
未在入口和餐厅内提供牢固连接的地板垫;
销售柜台太高,没有按残疾法要求在主柜台上加装高度距地面最高36英寸,宽度为36英寸的低矮柜台;
收银台高度不合;
放在销售柜台上的菜单和名片太高,轮椅残疾人够不著;
没有在整个设施内提供充分和清晰的方向标志;
没有贴上残疾人专用标识和“提供无障碍服务”标志。
残疾人厕位有许多细节标准:转弯半径、扶手杆、无障碍壁挂式小便器、低位冲洗设施、低位皂液器和电动干手器,水槽上的水龙头把手、洗手间门把手的设计要规范,包括在洗手间的盥洗盆下方暴露的热水和排水管上提供隔热,以防止烧伤和刮伤等等。
总之,他是阻碍重重。
据纽约残疾人法规定,所有餐馆都必须拥有残疾人通道,餐馆内部也要有专供残疾人购买餐饮的设施;卫生间也要提供方便;如果没有的话,初犯可以罚款5.5万美元,再犯则罚款11万美元。
原告的诉讼请求
与三月、四月分的7个诉状类似,林国强在五月分的诉状中只要求每一家被告各支付1000美元赔偿金,以及律师诉讼费用。
收到律师信后不能置之不理,缺席审判的罚款就是1万5千美元。
林国强的诉讼请求很低,与缺席审判、判决的结果比,少了很多。
律师同一个
协同林国强提出控告的,均出自同一名律师之手。这个律师是THE WEITZ LAW FIRM 律师行的Bradley Weitz 律师,办公室在佛州阿文图拉市(Aventura)。
尚未涉及皇后区
目前的诉讼大多集中在曼哈顿华埠,布碌仑出现一些个案。皇后区尚未传出商家受害
早期的许多官司,被告都耗费了2~3年的时间结案,尤其是勿街接近坚尼路一段,多家餐馆的经理都说,对这个“坐轮椅的残疾人林国强”毫无印象,不知他是否来过店里,莫名其妙就成了被告。
位于勿街66号的煌上煌,在2017年12月被林国强提告,最终赔偿了2万美元,餐厅总裁伍雁婵表示,她与房东都不愿将此事闹大,于是各自拿出1万赔偿给原告。此外,由于其门前无法安装固定坡道,特别安装了方便残疾人士按响的呼叫铃,铃响后工作人员会出门手动放置斜坡,助客人进入。
中华公所也被告
中华公所主席伍锐贤早前曾说,中华公所(CCBA)和中华大楼(The Chinese Community Center, Inc.)属于非营利的公共慈善机构,不会被告。
然而,诉状通过引证《美国残疾人法》第二章强调原告的观点:“任何残疾人不能因残疾不能参加一些活动或者享有公共机构的服务,或者成为歧视的对象。”所以中华公所和中华大楼也成了他的“目标”。
改进尽量“合规”
多家餐馆连锁被告后,被告也找了多名律师,商议对付林国强的方法。然而无果。
多名律师都建议,最好的一条方法,就是改进、尽量“合规”。实在没有条件,比如老楼或者路太窄,就先放上帮助残疾人的标识。还没有被告的,尽量做好无障碍设计,以免于日后蒙受更大损失。
残疾人法案没有豁免的情况,在案件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没有多少争辩的空间,林国强之流就是钻了这样的空子。
专业合法“碰瓷”
这是一种钻法律空子的行为,而且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让餐馆很无奈。
最近林国强的手法有了一些变化,要求每家被告各支付1000美元的赔偿金、律师诉讼费用。这比被告选择打官司的费用低,使得人们通常会选择与他和解。
林国强的手法,在国内叫合法“碰瓷”,原告就是利用自己残疾人的条件,随便挑选一个餐厅起诉,然后赚取和解金。如果要的很多,那餐馆主肯定还是要打官司了。而这个金额只要1000元,很少。然而,他不出律师费,如每家1000元,那他将收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