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路通律师楼律师 耿婷
3.用股份证明的方式
一些拥有公司股份且公司运营状况良好的EB-5投资人也可以选择用公司分红,或者把拥有的公司股份卖掉,或者把股份抵押给公司向公司借款等方式作为资金来源。不管采用这三种方式的哪一种,投资人都要提供公司的成立文件和章程(包括历次章程修正案),验资报告,以及过去五年来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即使不能提供全部五年的审计报告,也应提供至少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此外,投资人还应提供过去五年来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报税凭据来证明公司确实运营良好。这些文件是为了向移民局证明公司有足够的盈利来给股东分红,或者是公司的股份价值确实和投资人卖出的价格相当,或者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储备或未分配利润来给投资人借款。如果能够提供一些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公司的宣传册或公司的各种荣誉证书来说明公司运营良好的话也会对申请有帮助。不管采用哪种方式,投资人还需要说明投入到公司里的原始启动资金以及历次追加投资时的资金来源是什么。如果资金投入的行为发生在五年以前,一般用雇主开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就可以说明资金来源。
此外,采用公司分红的方式作为资金来源的投资人还应提供公司分红决议(全体股东同意分红)、公司给投资人个人打款的转帐纪录,以及个人已经就分红金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证据。
采用股份转让方式作为资金来源的投资人还应提供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就股份转让一事所做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同意投资人转让股权)、股份受让人将购买股份的款项支付给投资人的银行转帐纪录,以及个人已经就出售股份所得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证据。
采用股份抵押借款的方式作为资金来源的投资人还应提供投资人向公司递交的股权抵押借款申请、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同意投资人用股权抵押给公司借款)、公司近五年来的股东分红决议(如果有的话)、公司帐户给借款人个人帐户打款的转帐纪录。因为将股份抵押给公司并从公司借款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这种方式越来越受到投资人的欢迎。但这种方式也很容易遭到移民局的质疑,被要求补件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并不建议为投资人的首选资金证明方式。此外,用这种方式证明时还要注意投资人只能以自己已经拥有的公司股份做抵押物,而不可以拿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做抵押物,因为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在未分配给投资人时还属于公司财产,不可以被股东拿来做抵押物。 投资人拿自己的股份做抵押时,抵押物的价值必须大于借款金额。如果投资人在向公司做抵押借款之前能够做一份第三方对投资人所持股份所做的股份价值评估报告也会对申请很有帮助。
4.用股票交易所得证明的方式
除了以上提到的几种方式之外,投资人还可以考虑用股票交易所得作为资金来源。采用这种资金证明方式的投资人需要提供过去五年来的股票交易纪录,和原始投入资金的来源证明。如果五年内有大笔资金注入的话还需要证明投入的大笔资金的来源。
5.用继承证明的方式
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也可以作为投资移民资金的来源。这种方式投资人需要提供去世人的死亡证明、遗嘱、通过法院遗嘱认证程序获得遗产的相关文件和银行纪录、去世人和投资人的亲属证明文件,此外还需要对去世人的资金来源做一个大概的陈述并提供尽可能多的第三方支持证据。
6.赠与的方式
很多年轻的投资人无法证明投资资金来自于自己名下的资产,他们投资的资金多半来自于父母等亲属的赠与。这种情况下投资人需要提供投资人和赠与人之间签订的赠与协议,同时还要提供赠与人用于赠与的资产的来源。赠与人如何证明资产的来源请参照之前介绍的几种证明方式。如果赠与来自于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赠与人最好能够写一份陈述说明自己为什么愿意赠与给投资人这么一大笔资金(陈述只要合情合理就可以)。此外,赠与协议或赠与人的陈述应该明确写明该赠与是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附加任何条件、也不要求被赠与人(投资人)归还的。此外,采用赠与这种方式时,赠与的金额切不可直接从赠与人帐户打给所投资的项目,因为缺少资金进入投资人帐户这个行为,移民局会不认可赠与这一行为切实发生过。
二、换汇途径
除了证明投资的资金来自于合法来源以外,投资人还必须证明上述资金是通过合法换汇渠道换成美元投资到项目当中的。目前来说因为中国大陆不允许个人每年换汇超过5万美元,所以对于中国大陆的投资人来说,能够采用的方式只有通过蚂蚁搬家或和一个第三方个人换汇的方式。
蚂蚁搬家是指投资人和11到12个亲戚朋友进行私人之间的换汇,投资人在中国大陆给每位亲友打款等值于5万美金的人民币,每位亲友用自己的外汇购汇额度购买了5万美元以后再给投资人海外帐户打款5万美元,汇总够投资金额以后再打给所投资的项目的方式。
和第三方个人换汇是指投资人在中国大陆给第三方换汇人打款等值于投资金额的人民币,第三方换汇人在海外打给投资人海外帐户等值美金的方式。以前第三方换汇不需要提供用于换汇的美金属于合法来源的证据,但从今年春季开始移民局开始要求投资人补充这方面的证据。所以如果投资人打算用这种方式换汇的话,必须要找能够证明自己用于换汇的美金属于合法来源的第三方。此外用这种方式换汇应该是出于朋友私人帮助的关系,第三方不应收取任何换汇的费用。如果第三方收取了费用,移民局会质疑第三方没有合法换汇方面的资质而拒绝承认该换汇是合法的。
实践中也有投资人和一些外贸公司或金融机构换汇,这种作法如果不能证明在中国接受投资人的人民币和在海外给投资人打美元的公司是同一家公司并且有合法的换汇执照和许可的话,也很难获得移民局的批准。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证明,投资人自己和帮忙换汇的人都必须保存好所有换汇的转款票据和相应的银行对帐单(只提交投资人自己的银行对帐单即可),整理好后和其他资金来源材料一起递交给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