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介绍一下老年公寓申请?
答: 老年公寓 源于公共福利房(public housing)和可负担住房(affordable housing)。申请人年龄55岁或以上的合法移民或公民,纽约当地居民(居住6个月以上),没有名下房屋不动产,且一年内未处理或买卖或转移名下房屋不动产者符合申请条件。工作薪金、其他资产包括股票、领取的政府福利金等,都列入收入计算范围。
公共福利房俗称“政府楼”,是联邦政府提供资金并由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U.S.HUD)负责计划开发、修建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满足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以及残疾人提供安全体面的租房。其提供的老年公寓属旧楼,不过交通方便,申请者收入上限不可超过市民中等家庭收入80%以上。租房信息可从网站
www.nyc.gov/nycha、社区报纸、民选官办公室等处获取。申请后申请者会收到回信函,告知是否合格,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无通知,满一年后重新申请。
后者可负担住房为纽约市长白思豪所推崇,其老年公寓属于新楼新房,房源多,申请者收入须合乎该廉租房大楼的收入限制范围内。与家人(儿辈)一起住,可用儿辈的收入来赞助。租房信息可从网站www.nyc.gov/housingconnect获取。目前正在火热申请中的曼哈顿地兰西街(Delancey St.)175 号的老年公寓就属这一类型。可负担住房的申请者中签后会收到面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