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兰州蒙哥马利县通过买酒新法令,即使您满头白发,在马州蒙县买酒一律得出示身分证。新政策将于2017年7月份生效。
根据该新规定,无论顾客年龄大小,县内贩卖酒精饮品的店家将会要求其出示身分卡。
据蒙县酒类管制署(Department of Liquor Control,简称DLC)网站的说明,有效的身分识别证包括马州核发上面附有驾驶人照片的驾驶执照、军人识别证(military identification)、护照、移民卡(immigration card)、与马州汽车管理局(Motor Vehicle Administration)核发的身分证明。
DLC署长多夫曼(Robert Dorfman)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改变,对卖酒商店的员工与顾客都有好处。在目前的法令下,卖酒商店的员工被告知只对貌似35岁以下的顾客要求出示身分证。而7月份新法令生效后就不再以这种主观的方式来判断了。
多夫曼监督之下最重要的新政策之一还包括允许私人企业卖酒。
目前只有27个县属商店有出售酒类的执照,该情况在州长霍根(Larry Hogan)签署新法令之后即将改变。
上个月立法会议期间通过新法案,允许蒙县私营企业在取得DLC合同之后可以出售酒类。
多夫曼上周向蒙县议员表示,他正组建一批利益相关者与其他行业专家,帮助制定一套标准,以规范哪些商家可获得合同与应该给出多少合同,而这些合同授权又牵涉多方敏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