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黄兴国泄密的中纪委内鬼 帮商人揽工程收贿
2017-04-07

近期,吉林华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保国被判刑5年。其被指控向中纪委官员袁卫华行贿数百万元人民币。此前,袁被指以“故意泄露案情”换取利益,黄兴国落马前曾找他打探案情。

黄保国于2016年4月20日被羁押,次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21日被逮捕。12月27日,一审判决黄保国犯“行贿罪”,被判刑5年。黄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今年3月29日,北京高院做出裁定,维持原判。

4月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黄保国的二审判决书显示,2008年至2012年间,黄保国请托时任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三处副处长的袁卫华(另案处理),承揽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达水泥厂、长春市103中学工程,为此多次给予袁卫华钱款共计618万元。

据大陆澎湃新闻报导,曾经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的袁卫华,618万赃款仅是袁卫华受贿案中的冰山一角。

今年1月,中纪委官网连续推出清理“内鬼”的纪录片,涉及各级纪委工作人员。内容显示,中共纪委工作人员本身充当政商掮客,利用职权揽重大工程,通过泄密、通风报信获取利益等。

该纪录片提到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多年来,袁卫华利用自己的权力,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

袁卫华最多、最大的问题是“故意泄露案情”换取利益。2004年,袁卫华给副部级官员泄漏其被举报的内容,换来了一个超乎他想像的大工程。袁卫华然后把该工程交给他的父亲的工程队。

袁卫华到中纪委工作之前,他的父亲手下只有一支三五个人的小包工队,只能承接一些防水、房屋翻修的小工程,但在袁卫华的帮助下,他的父亲逐渐成为当地有名的承揽工程专业户。袁卫华则要求他的父亲订立遗嘱,写明“将家庭财产全部给大儿子袁卫华”。

袁卫华还向原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泄密。黄兴国主动、多次与袁卫华接触,请袁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打探武长顺案、杨栋梁案的相关信息,同时也套取、打探关于他本人的一些问题线索。袁都一一奉告。

今年1月22日,前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以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大陆《新京报》报导称,中纪委在问题通报中直接点出“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黄兴国还是第一个。

据报导,黄兴国是典型的“带病晋升”的高官之一,官场腐败时间长达22年。黄兴国与江派常委张高丽从2007年到2012年在天津搭档5年,关系密切。据悉,时任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与时任天津市长黄兴国,在官场内外相互“抬举吹捧”。

黄兴国被指是通过巴结中共前党魁江泽民而发迹。他任中共宁波市委书记时,曾在宁波公路口竖立江泽民的画像。

在通报中,黄兴国还被指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
    来源: 古清儿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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