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她人通奸的中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展,因收受上千万元的贿赂、一座比黄金还贵的金田黄石雕等,近日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澎湃新闻2月19日报导了上述消息。报导称,舒展犯罪所得的1020万元人民币,其中1016.9717万元、金田黄弥勒佛石雕1件,已没收上缴中共国库;舒展并被处没收个人财100万元。
他的刑期从2014年6月11日他被拘押起至2025年6月10日止。
舒展,1951年7月生,1996年12月任福建省广播电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0年3月任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3年8月任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2011年8月因年龄原因被免去相关职务。
2014年5月4日,福建省纪委对舒展进行立案调查。当时,王岐山派出巡视组组长是王正福,王正福是胡锦涛在贵州的旧部,一直在贵州任职。
同年12月7日,舒展被开除党籍、公职处分。通报说,舒展利用职务收受“巨额贿赂”,“与她人通奸”。
舒展收受陈某甲贿赂高达961万元
2016年9月28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就舒展受贿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
判决书说,舒展从2002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任用、员工录用、影视剧拍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陈某甲、杨某某、陈庚、陈丙、陈某寅、陈某卯、陈某乙等7人贿送的987.6499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金条500克、金田黄石雕1件,共计折合1020.2717万元。
判决书显示,舒展仅收取陈某甲(另案处理)送的贿赂就高达961万元。舒展不仅为陈某甲升任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广告经营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电广电视广告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提供帮助,而且还为陈某甲女儿陈丁、女婿赵某及其他亲朋好友录用到福建省广播影视电集团工作提供帮助。
为此,舒展从2002年至2014年间分19次收受陈某甲送的贿赂。
澎湃新闻获悉,决书提到的陈某卯,即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文广。
舒展2014年5月落马后,陈文广已于2014年7月落马。陈于2015年6月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该集团受江派大员李长春 刘云山亲睐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成立于2004年2月8日,为福建最大的广播、影视集团及宣传公司,由福建广播电台、福建电影制片厂、福建电视台等文宣机构整合而成。截至目前,共有6个广播频道以及10个电视频道。
成立当年,时任主管文宣系统的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于2004年11月25日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东南电视台视察,对其“表示赞许”。
2006年10月11日晚,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在北京长安大戏院演出戏曲晚会《海峡情.2006梨园百花春》。曾主政福建10多年的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政协主席贾庆林、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时任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一起观看演出。
2011年3月,时任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到新落成的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考察,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随后“传达学习”李长春在考察时的讲话。
中共文选系统一直被江派人马李长春、刘云山所把持,备受李长春、刘云山重视的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其两名最高领导先后移送司法,被外界认为是当局对江派李长春、刘云山把持的文宣系再次清洗。
时政评论员石实表示,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曝出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丑闻,这只是文宣系丑闻的冰山一角,而作为文宣系统主管的江派常委李长春、刘云山,他们才真正是文宣系统的大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