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及鼓励创业精神、创新和创造就业机会,美国国土安全部(DHS)1月17日公布《国际企业家规则》(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s Rule),容许DHS在某些情况下酌情给予外国人假释(discretionary parole),让他(她)们在美国创业,期间最长达5年。
根据国土安全部17日公布的新规定,外国人在美国创办企业(以下简称国际企业家),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并证明具备经营成长潜力、创造工作机会及符合美国公共利益,即可申请假释(parole),国土安全部批准后,即可暂时居留美国最多30个月,并可延长一次,居留时间总计为60个月。这项法规定于今年7月16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具备高技能的外国人想要申请非移民工作签证H-1B来美国工作或创业,经常面临H-1B名额有限,或者受到雇主的控制而无法如愿,有些人被迫选择到其他国家创业。国土安全部发布的新规则将可解决这个问题,吸引外国人来美创业。
依规定,有意申请假释的国际企业家必须满足以下定义:
有关企业家的定义:
1.拥有某初创实体的实质所有权,并且积极运营的外国人。
2.实质所有权:首次申请者,必须至少拥有初创实体10%股权,申请延长时,至少拥有5%股权。
3.假释期间的所有权:获得假释后,国际企业家在首次假释期间,必须保持对初创实体至少5%股权,在延长的假释期间,虽然可以减少持有股份,但不能完全脱手,必须维持对该实体的股权。
初创实体的定义:
初创实体必须是国际企业家在提交假释申请前五年内创建的实体,如果实体在这五年内收到政府的拨款及奖励金或其它投资,会被视为新成立的实体。
政府奖励或拨款的定义:这是指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地方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研发或增加就业,授予企业实体的奖励或拨款。
合格的投资和投资者的定义:
合格的投资系指有诚意的投资,必须不是来自国际企业家的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或者家庭成员经营实体的投资。
合格的投资者是指美国公民或合法的永久居民,或是美国人拥有多数所有权及经营的实体;投资者定期对初创实体进行实质投资,且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行为。
此外个人或实体的合格投资者,在过去五年对多个初创实体的投资总额总计超过60万美元,而且其中至少有两个实体,因投资而创造至少5个合格的工作(即全职工作,每周工作时数至少35个小时,受雇用的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而且不是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或者产生至少50万美元的收益,平均年增长率至少为20%。
任何可能影响假释的重大改变:
重大改变系指可能影响国际企业家在美国提供重大公共利益的实质变化,包括刑事指控、控诉,出售实体等活动。
如何申请假释:
首次申请假释的国际企业家,应递交美国移民局(USCIS)相关证明文件及I-941表格,同时要缴交申请费。
首次申请假释:
第一次申请假释的外国人必须证明其经营的实体是一个初创实体,并且在申请前18个月内,得到一个或多个合格的投资,总计投资金额达25万美元,或者获得政府的奖励或至少10万美元的拨款。此外,申请人应提出证明文件,证实初创实体的成长及增加就业的潜能。
申请延长假释期:
申请延长假释期必须在初次假释期届期前240天提出,所需的表格文件和首次申请时相同,并且必须基于相同的初创实体。
申请人必须证明该实体将继续提供重大公共利益,以及在首次假释期内:1)已获得至少50万美元的合格资金(投资、政府拨款或奖励;2)至少创造五个合格工作;或3)年营收达到至少50万美元且增长率平均为20%。此外,申请人要提出初创实体快速增长及增加就业的证明。
配偶和子女:
国际企业家的配偶和子女必须递交I-131表,以及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配偶如果要在美国工作,必须在获得假释后,另外提交I-765表。
假释期:
首次假释期最长可达30个月,延长假释期最长同样是30个月。申请假释若遭拒绝,不得上诉。每位申请人都需要留下生物特征信息。同一初创实体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三名,同一初创实体只能申请假释两次,总计最长居留期限为五年。
假释应遵守的条件:
获得假释的国际企业家可以具备受雇用的资格,在美国居留工作,此外,申请人在假释期间必须维持家庭收入超过联邦贫困线的400%(以2016年美国联邦政府公布的贫困标准估算,一家四口年收入必须超过98,000美元)。
美国移民局每三年会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投资和收入标准,并公布在网站上,申请人在申请前要查看是否符合标准。
假释的终止:
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交延长假释申请,首次假释期将在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移民局收到书面通知,说明国际企业家不再受雇于初创实体,或者不再拥有初创实体的股权,假释也会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