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中级法院12月30日开庭,宣判李春城的心腹、四川省资阳市原市长邓全忠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邓全忠当庭认罪。
12月30日上午,四川攀枝花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资阳市前市长邓全忠受贿案,判决称:被告人邓全忠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查封、冻结在案的财产中被告人邓全忠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用于抵缴受贿所得赃款的财产共计6497.488838万元(人民币,下同),依法上缴国库;对被告人邓全忠剩余的违法所得及孳息1101.555312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4年期间,邓全忠利用担任成都市副市长、资阳市市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拆迁安置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逾7124万元。在庭审中还查明,邓全忠在中共“十八大”后仍先后9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合计584万多元。
法院认为,邓全忠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四川官场震动
2012年12月,周永康的心腹、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被查。他是“十八大”之后,第一个被调查的副部级以上的官员。至今,四川落马的省领导已多达五名,除李春城外,还有省政协主席李崇禧、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永祥、原副省长李成云和被降级的原省长魏宏。
而被查处的地市级“老虎”包括:雅安市委书记徐孟加、资阳市委书记李佳、市长邓全忠、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遂宁市长何华章、内江市委书记杨松柏等地市党政官员。
邓全忠曾是四川前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的心腹之一,在李春城落马后,2014年9月24日邓全忠被带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