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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建政后的土改时,在全国范围内,只要是和国民政府或国民党沾有一点边的人,无论其道德品行如何、无论其是否与共产党有过过节,都一律予以捕杀了,其残酷性前无古人。以湖南的两位人物来举例说明:
杨载雄(1881-1951),又名杨怀斌,字璘轩,湖南澧县县城桃花滩人。杨与蒋翊武从小是同窗好友,澧州官立高等小学堂毕业。少时好驰马试剑,1900年八国联军进犯天津时,杨加入湘军劲字营北上抗敌。后改投湖北新军,与蒋翊武同队。1911年1月,文学社成立,蒋翊武任社长,杨任本部参谋。9月,文学社与共进会联合,组成湖北革命军总指挥部,蒋翊武任军事总指挥,杨为军事筹备员,协助蒋谋划制定武昌起义计划。10月10日晚,武昌起义爆发,杨参加会攻清督署、藩署战斗,身先士卒,勇敢顽强。武汉保卫战中,杨临危受命,由第十标统带升为步兵第六协统领,兼率马、炮各队,防守东湖门,搜索阳逻、葛店、武昌、黄州一带顽敌,进攻龙王庙以牵制清军。退守汉阳兵工厂时,受命指挥将校决死团的一部和敢死队第三队。敌以小船载引火物,拟火烧兵工厂,杨迅挑善泅兵士潜水焚烧敌船,致敌船损人失。汉阳失守后,率战卒千余,死守武昌城外大堤口、毡泥厂、下新河之线,防御工作极坚,见者匪不称道,是蒋翊武“守危城、却强敌”的功勋战将。
民国成立时,被孙中山授予陆军少将衔,并授孙中山亲书“陆军三等龙虎章少将”匾。所属部队被编入北伐第一军,杨被任命为黄陂、孝感镇守使。
1913年杨解甲归澧,1915年至1924年在澧州中学任教。1925年,任命为建国联军川军补充团团长,参加北伐。1927年受国民政府派遣赴沈阳劝张学良易帜。1927年底,因不赞同国民党对渗透自身的共产党的清党政策,又回归故里,重执九澧联立女子师范等校教鞭,直至1936年。1937年至1939年,任澧县国术馆馆长;1940年始,创办童蒙学校,发展地方小教事业。期间著有《陆军上将蒋翊武事略》。大陆官方建政后,曾有毛泽东亲笔信函寄杨,邀赴京会议国事。因年高体弱,未能成行。1951年土改时被枪毙。据传当时有大陆官方“五老”之一的林伯渠,以及投降大陆官方的红人程潜都曾替他求情,结果还是保不到。这么一个民国的开国英雄,1927年后就辞职回家专心从事教育的人,可谓从未与党交恶。对这么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都居然容不下而杀无赦。而且连林伯渠、程潜也竭力营救未果。可以想见当时全国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屠杀。
颜寄村(18871951),本名颜昌榕,澧县城东2公里澧东乡人。自幼嗜学,约20岁时考入湖北武昌存古学堂(原武昌经心书院),受学五年,曾与徐特立先生同学,并为挚友。辛亥革命爆发前,颜追随蒋翊武,为文学社成员,任会计兼发行;武昌保卫战中,又随李仲衡、岳景飞率湘第二次援鄂军参战武昌,担任蒋翊武战时司令部工作;蒋任军务部长,颜即为军务部秘书。武昌组设军政府过程中,颜陈述澄清吏治,严肃法纪等大政尤力,深得党人之意。后避回湖南,致力于于常德、澧州教育事业,勤恳热诚,尽力桑梓。创设澹江完全小学,及试验性工读学校。又曾仔细考察京、沪、杭(州)、苏(州)、无锡、南通、南京、武昌一带教育发展状况。
1920-1925年任澧县县立中学校长。卸任后历任湖南私立明道中学校长、湖南省审计员、安徽省建设厅科员、澧县第一区区长。后又任事于桃源金矿局、花畹岗川盐局、汉口卷烟煤油税局等地。所至皆以廉洁负责著名,尝自谓“服务多年,无所建白,惟案无片纸积留之牍,室无不可告人之钱而已。”抗战胜利后,颜回澧城寓居,并授聘于县城各中学,教授历史、国文、地理、公民等课程。生平讲学,以“学问须从图书馆搬到茶室酒寮”为言,每思深入社会,随时随地随事随人,必期有所裨益。最喜称道者,常谓“有宁静淡泊之节操,必须有鞠躬尽瘁之事业。”又谓“知而不行,是一无气力之学者;行而不知,是一无理智之勇夫。”又谓“无气力之学者,立于人后以冷笑一世。无理智之勇夫,排他人以盲进于世界。”治学严谨,深受学生爱戴。
著有《澧县小学概况》、《考察教育日记》、《乡村自治写真》、《平民家庭读物》、《书目问答》、《中国近代史稿》、《中国文学史》等多部著作传世。1946年,湖南省府主席王东原给颜的《六十寿颂》中,有“修身立德,斯为真儒。经世致用,雅有传书”之赞。1951年土改运动中,程潜曾向王首道求情欲保,但遭婉拒。颜在多次凌辱批斗毒打下,不堪忍受而自缢身亡。……
“土改”时,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一级,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着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区、乡干部会议结束,大家劳累了一天,睡觉去了。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这时,如果这位年轻人心地比较善良,他手中的“朱笔”稍稍留情,对于可杀可不杀的人,尽量不划红勾,这些人就可能幸存下来。如果这位年轻人“阶级斗争”观念比较强,杀红了眼,“朱笔”一路勾画下去,则明日刑场上便有十多位地主的天灵盖被打飞……要是这位年轻人打瞌睡,“朱笔”误点在某个原拟不杀的人的名字上,醒来后又没有发现这一错误,这人明天也就完蛋了!
杀人的权力虽然在区一级,但实际上,某位乡干部要杀谁,甚至因私仇某位贫雇农要求杀谁,跟区委书记说一声,少有不批准的。
斗争地主的场面十分野蛮,拳、脚、鞋底、棍棒、皮鞭一齐上,打得皮开肉绽、口吐鲜血、伤筋断骨,惨叫哀号之声,不绝于耳。对于某些强加的罪名,跪在斗争台上的地主想解释一下,战战兢兢刚开口,台下在积极分子的带领下发出一片震耳欲聋的口号声,淹没了地主那微弱可怜的声音;台上的积极分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脚踢,打得你根本无法开口。在这节骨眼上,起作用的是“人性”。这位地主如果性情特别温和,待人十分宽厚,以前从来没有得罪过任何人,没人告他的状,也许能逃过一劫,留下一条小命。如果几十年来因某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说话不小心,得罪过某位贫雇农,在土改干部的挑唆下,贫雇农指控他是“恶霸地主”,就完蛋了,没有分辩的余地。在贫下中农这一方,如果人性好,富有同情心,看到地主挨打挨斗被杀十分可怜,不记恨往日的小事,宽宏大量,什么也不说,这位地主的小命也许能保留下来。如果是个生性嫉妒、幸灾乐祸的积极分子,见人受罪心里乐,看到杀人便兴奋,告状时添油加醋,无中生有,一个一个的地主,便死在他手中……。杀地主,没有任何标准。每个村子都要杀,不杀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规定:“户户冒烟,村村见红”。假设那个村子里没有人够资格评上地主,就将富农提升为地主;假设连富农都没有,就“矮子里面拔将军”,把某位倒霉的富裕中农提上去……总之,至少要杀一个,杀一儆百!
当年杀地主是用枪顶着后脑勺,从背后斜着向上开枪。一声枪响,天灵盖便被打飞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脑髓,撒满一地……血腥、残忍、恐怖,目睹者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栗,甚至吓得好几个夜晚从恶梦里尖叫着醒来,掩面而泣……杀多了,吓怕了,反抗者都缩头了,新生的红色政权便巩固了。
“土改”,产生了的恶劣的后果和严重的后遗症。
首先,“土改”人为地制造仇恨,摧毁了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人民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华夏大地本来是一个文明礼义之邦,尊老爱幼、相互礼让的儒家道德深入人心,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和平相处。在农村,上下不相慕,贫富两相安,生产生活,秩序井然。自从“土改”将谋财害命、杀人越货,颠倒为备受赞扬的“正义事业”之后,人心涣散了,传统道德观念崩溃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争斗,尔虞我诈,道德沦丧。今日之中国,人欲横流、物欲横流,追本溯源,“土改”难辞其咎。
其次,“土改”破坏了农村的生产力。农村中有一批勤劳俭朴、善于经营“田秀才”,他们上升为富农、地主后,代表着当时农村的先进生产力。他们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一定规模;他们经验丰富,接受新生事物较快,有能力选择和改良作物的品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总是达到当地最高水平;他们先进的耕作方法给贫苦农民起了示范、带头作用……如果让他们继续富下去,其子女留学美国归来后办农场,中国的农业或许会改变面貌,跟上世界前进的步伐。但不幸,土改中把他们打压下去,杀的杀,关的关,管的管,生产资料瓜分得罄空……中国农业一条极有希望的出路被打断了。
世界上的人千差万别,有的人就是头脑不想事。许多贫下中农只能在别人的指挥下从事简单劳动,缺乏独立门户掌握全盘生产的能力。把土地分给这样的人,他们一缺资金、二缺农具、三缺种子、四缺经验……明明分给他们是最肥腴的良田,就是种不出粮食。所以,土改后的第一年,生产总是倒退了。更有一批懒汉,把分的东西吃光用光,分的田卖给别人,依然是个穷光蛋。
“土改”通过斗争和杀戮,把善于经营的地主、富农打压下去,农村中就更加缺乏经营型人才了;把已经集中了的生产资料,零星分散给不善于经营的单人独户,使农业生产力遭受到严重破坏。
第三,“土改”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土改”利用“流氓无产者”打冲锋,斗垮地主、富农后,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纷纷入党做官,趾高气扬地成为“书记”、“委员”、“主任”、“乡长”、“村长”……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这些人大多一字不识,居然洋洋得意上台作报告,开口第一句便是:“我是个大老粗,只晓得三担牛屎六箢箕……”。不因没有文化感到羞耻,反以为荣!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马,伪装积极,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欺下瞒上,惟命是从……他们能力低下,不懂生产,却指手画脚瞎指挥,常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农村领导权落在这样一帮没有文化、素质低劣、目光短浅的人手里,农业生产怎么能搞得好!加上“土改”后不久,毛泽东头脑发热,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到1960年前后,农业生产全面崩溃。
第四,1953年“土改”结束,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全面达到了发动土改运动的预期目的,滋长了毛泽东的骄傲自满情绪,增强了毛泽东的绝对权威地位,为随后脑袋发热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埋下了祸根。“土改”以及多变的农业政策(首先是单干,后来合作化;到80年代,又分田到户单干……),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农业生产停滞不前,长期处于落后状况,至今无法跳出小农经济的窠臼,远远落后于世界农业发展水平,农村贫穷落后,农民苦不堪言。……
私人财产受到保护,这是中外古今共同的规则。不论成文的法律或不成文的习俗,都是如此。尽管历史上破坏私人财产的事不断发生,但是像中国大陆发动的这样大规模、长时间,而且由政府主导来实施的事还是罕见的。用暴力土改,让为数众多的无地农民有机会瓜分地主的土地,还能分得浮财,从而换得他们对政权的支持。劫富济贫从道德而言,是损人利己,是不道德的。在文明国家里也有“劫富济贫”,但手段是温和的,经过多方面的协商,取得大体上能为大多数人接受的方法,这就是征收累进所得税。而大陆官方的土改,不但不是温和的,而且极端暴力,非常血腥。不但在土改当时充满着暴力,而且将对地主的暴力当成一种正义来实施。这才有文革时期各地残杀阶级敌人的大规模杀人事件,对地主们在身体上的施暴还延及他们的子孙后代。地主的子女受尽各种欺凌和侮辱,剥夺他们应有的基本权利和起码的社会保障,不让他们受完整的教育,堵绝他们在社会上发展的一切机会,叫他们永远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到四十多岁还不能结婚,没有人愿意跟他们一辈子受罪。他们只能找同为地主后代或反革命分子的后代成家。这是发生在20世纪最不人道的记录。
这些残暴行为能够成为“符合正义”的理由,和“剥削理论”——地主收取地租不劳而获,资本家雇佣工人获取剩余价值,也是不劳而获,因此有理由向他们“清算”——有关。对“剥削阶级”进行清算就有了根据。这个“剥削理论”在20世纪一度流毒很广,于是才有“社会主义”阵营的出现。这个理论认为要避免剥削必须实行公有制,而在实施公有制中充满着侵犯私产的暴力血腥事件。经过近一百年的实践,证明所谓“公有制”的毛病比私有制更大,所以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抛弃了剥削理论。但是这个理论至今仍然有市场,有的国家坚持公有制几十年,然而这些国家毫无例外地被搞得穷困不堪。中国因不再坚持“公有制”,“改革”取得一些成效。但贫富差距也过分扩大,成为社会不安定重要因素。
否定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有其重要的理由。如果私人财产不受保护,人人得而据为己有。这个世界就成了强盗世界,秩序将荡然无存。更谈不上财富的创造和积累。粗看起来保护私有财产是保护了私利,似乎不道德;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随便侵犯别人的财产就更不符合道德。
至今还有相当多的人不认为保护私产的必要性,在中国的宪法中对保护私产的巨大争论就是一例,在实践中侵犯私产的事也不断发生。普通人应对的办法是上访告状,有钱人应对的办法是移民出国。所以,要想使私产的保护得到牢固的实施,必须对过去侵犯私产的事重新评价。即使不能赔偿归还,也应该赔礼道歉。
(希望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