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免于被警察带走的恐惧(图)
2015-05-19

李某因与某毒贩同名同姓,每次出差住酒店当地的属地派出所就会来找他,最后经媒体报道后才“沉冤得雪”。

前不久,一个好友向我讲述了她一个朋友在北京的遭遇。这个名叫“张敏”的朋友和她男友是第一次到北京,刚住下来警察就上门了,然后被带到派出所。她莫名其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非常紧张。问警察,警察说:“你老实交代,自己做过什么不知道吗?”这个可怜的女生想了好久,终于想起来说:“我去年在公司偷偷拿过一个礼品回家……”后来在其男友的干涉下,警察最后发现,自己抓错人了。原来有一个与“张敏”同名的嫌犯,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警方没有细致调查就抓人,然后乌龙了。

张敏在派出所吃了一肚子气,受到不少冷待,惶恐不安,所幸的是最后安然无恙回家了。抓错人的警察自然是没有道歉的,但张敏也顾不了那么多,在那种情形下,她巴不得马上离开那个可怕的地方。

大连小伙李某的遭遇其实也差不多,只是更为曲折一些。先是他向杭州媒体抱怨,每次出差住酒店当地的属地派出所就会来找他,将他带走,原因是他与一贩毒者同名。但媒体报道后,警方信誓旦旦称没搞错,李某就是个“毒贩”,李某因此被媒体冠以“影帝”之名。最后公安部的干涉下,大连警方又还了李某的清白,李某被错录的个人信息终被警方删除,还得到了媒体和警方的道歉。

如果没有舆论介入,李某真的能够这么快“沉冤得雪”吗?答案很显然是不可能,李某遭遇“开房等警察”的情况已经一年有余,这么长的时间里,他遭遇了不止几波警察的调查,最后警方肯定发现带错了人,但奇葩的是,录入的错误信息就一直不曾删除,让他重复著每一次被警察带走这样的遭遇。

为何公民无辜要陷入被警方带走的恐惧之中?当这种误会解除,警方又做了些什么?其实仔细想想,中国重名之人如此之多,你无法得知一个和你同名的人是否正好被纳入了警方的重点关注对象范围,而在某种巧合的情况下,警方把你当成了是他。

我们不禁要问,要甄别一个人是否是警方关注的嫌疑人,对警方而言,过程难道是如此简单粗暴吗?而在信息技术已经突飞猛进的今天,公民信息的联网以及更新难道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吗?对于名为“疏忽”实为“渎职”的警方的行为,就能轻轻一笔带过吗?应该说,正是对公民个人权利和权益毫不在乎的举动才会有一起起被警方带走的乌龙事件发生,而正是问责机制的丧失,才导致这样的事件在李某身上一次次发生。警方的权力越大,针对公民的信息建设系统粗陋而不求上进,执法态度越粗暴,每个公民陷入这样恐惧的可能性就越大。
    责编: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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