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蓝月
18世纪20年代,英国曾发生过一桩执行绞刑后人犯复活的事件,该案轰动一时。最终,在当时的适用法律条款下,该人犯获得人身自由。
1724年,苏格兰的渔港城市马尔瑟堡有一位名叫Maggie Dickson的年轻女子,因杀害亲子而被判绞刑。Maggie Dickson有过一段短暂婚姻,离异后外出谋生,在一家小旅馆里做工。勤快的她很快就得到了老板夫妇的赞誉。不久, Maggie与老板的儿子互生情愫,两个年轻人迅速坠入爱河。当Maggie发现自己怀孕了,她非常恐慌,她既担心说出来老板会辞退她,又害怕与心上人被迫分离。
在她的遮遮掩掩中,孩子早产出生了。因为怕被发现,Maggie只得把他藏在屋子的角落里,每天偷空去照看他。没过几天,那个因早产而十分虚弱的孩子夭折了。
Maggie伤心又害怕,考虑再三,她决定把孩子丢到Tweed河里。可当她来到河边,却没有勇气将孩子扔下去。最终,她把孩子的尸体放在河边匆匆离开了。一位渔夫在河边发现了孩子的尸体后报了案,Maggie很快被警方逮捕。公审中,她承认自己抛弃了婴儿,但坚持说婴儿在被丢弃之前已经死去。
陪审团经过激烈的辩论,最终一致裁定Maggie杀害婴儿罪名成立,法官当庭判处她绞刑。行刑那天,刽子手经再三检查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后, Maggie被送上了绞刑架。半个小时过去了,法医仔细地检查了Maggie的脉搏和心跳,当众宣布罪犯Maggie已确认死亡。
Maggie的亲友将她的尸体放进棺材里,抬上马车送往墓地埋葬。走到半路时,大家忽然听见棺材里有敲打声。众人将棺材打开,Maggie直挺挺地坐了起来,这可把众人吓坏了:她竟然活过来了。此事很快传遍了大街小巷,很多人说这是上帝显现的神迹,Maggie一定是无辜的,所以神让她死而复生。
Maggie行刑不死,却让法律界犯了难。要将人抓回来再绞一次吗?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后,法官们达成一致:判决书上写的是实施绞刑(hanged),不是实施绞刑至死(hanged until dead),Maggie已经为自己的罪行接受了绞刑,今后她就是个无罪之人。
死而复生的Maggie,又活了40年才辞世。70年后,因这桩旧案,英国在修订死刑法时,刑法条款立法机构特别决定加上“执行至死”(until dead)这句话,以杜绝这样的事件再度发生。不过,英国已经在1999年全面废除死刑,行刑不死的传奇也不会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