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邢亚男综合报导】随著中国开始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设立反避税条款,中国的隐形富豪遭遇稽查风暴。目前,已经有大批华人银行账户被冻结。
中国富人资金面临审查
中国通过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信息,中国的税务部门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在巨额资金面临审查的同时,还得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
一个简单的例子:中国个人A在海外通过BVI(避税天堂维尔京群岛)空壳公司进行投资,BVI公司的利润只要不分配到个人股东层面,在现行税法下,个人A无需缴税;而反避税条款下,中国税务部门可以以受控关联公司的名义将没有商业实质的BVI公司取得的利润视同个人直接取得而课税。
据《中国基金报》9月4日报导,纽西兰、澳洲各大商业银行已经冻结了数千的账户,并要求确认开户人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量的中国公民。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澳大利亚及纽西兰,都在今年9月首次交换信息的名单之中。
六部门联合发文 国有、商业银行发布公告
早在2017年5月23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六部门就联合发布的文件,表示中国要全面清查收集的信息包括账户持有人名称、账户余额或价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不包括实物资产)的收入等信息。金融机构将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尽职调查。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也已发布通知进行此项调查。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恒丰银行等也发布了相应公告。
CRS涉及交换的信息
海外机构账户: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或债券收益。
账户内容:账户及账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账户总额。
CRS影响六大群体
据悉,受CRS影响的有六大群体,包括已经移民的群体,在境外有金融资产的群体,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群体,国际贸易企业主,用海外壳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群体,在境外配置大额保单的群体。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实施CRS后,将以“税收居民”身份而非国籍信息来判定进行信息交换。举例来说,赵先生是加拿大国籍,但是长居中国,并且在中国工作,那么赵先生就是中国的税收居民,在境外的金融账户信息需要交换给中共税务当局。
CRS与持绿卡者无关
但如果在美国已经拿到绿卡,CRS即与其无关,因美国没有加入CRS。但这也并不意味著美国排斥这种账户信息的交换,因美国早有自己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FATCA主要采用双边信息交换机制,这意味著,美国可以随时与其它国家“一对一”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