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问答 575’
2017-03-01
问:可否介绍一下递解令?
 
答:递解令“Order of Removal”,意思就是递解出境,是针对那些在机场或偷渡来美国的船上被抓,并且在上庭后输了被驱逐出境的人的;以及那些以合法签证入境(后来在美国身分黑掉)或者那些用任何方式偷渡进美国没有当场被抓,而是在以后的移民案件中输掉的人。

很多人因为不懂英语,被黑心移民中介和无良律师坑蒙拐骗后,根本不会知道自己收到过来自移民法庭的“上庭通知”( Notice to Appear ),没有出庭会让移民法庭直接下发递解令。或者是收到通知并且出庭了,但是案子输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合法身分。其中不乏是因为做庇护输了而被判递解出境的。一个案件的成功与否,除了选择的律师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官的好坏。

打电话是最简单的的可以查询自己是否有递解令在身的方法。拨打1-800-898-7180,输入A号码后,按3,聆听电话录音提供关于递解令的信息。

在拿到递解令的30天内是可以向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进行上诉的;错过了30天的期限,也可以在90天内找律师翻案;还可以提出解除递解令的申请,如:是为了避免在美国替你申请身分的家人(配偶,父母和孩子)极为严重的困难,申请的条件还包括没有犯罪纪录,在美国需要停留相当的法律时间等。
    来源: 网络 责编: La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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