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去年不给冯小刚面子的原因或揭晓
2017-01-11


因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排片问题,大陆知名导演冯小刚与万达董事长王健林之子王思聪在微博上展开“舌战”,成为2016年影视圈最火爆的一个话题。日前,万达院线发布的2016年经营简报或揭开两人恩怨的“谜底”。

由冯小刚执导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于去年11月上映,但影片遭到万达影院的排挤。冯小刚与王思聪在微博展开“舌战”,二人的口水战一下子从行业问题,发展到了私企的恩怨。

每日经济新闻1月11日的报导说,冯小刚是中国电影行业数一数二的票房保证,但作为上市公司的万达院线,挣钱是第一要务,为什么它可以无视冯小刚的票房号召力?答案出现在万达院线1月10日晚间公布的万达院线2016年经营简报上。

简报显示,万达院线去年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39%。其中,票房为76亿元,同比增长21%;非票房收入38亿元,同比增长101%。(为什么76+38=114亿,而万达院线自称是111亿?答案或许得等年报出炉才知道了)。

2016年,万达在大陆线上票房51亿元,占大陆票房超过80%;会员数量突破8000万。2016年公司观影人次1.85亿,同比增长22%。相比2015年,万达院线2016年的经营数据算不得出色,增速甚至出现了下滑。不过,在中国电影市场整体表现不佳的背景之下,万达院线算“优等生”。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中国大陆电影总票房为457.12亿元,同比仅增长3.73%,增幅几乎为近十年最低;观影人次为13.72亿,同比增长8.89%,国产电影票房占票房总额的58.33%。

一说到院线靠什么赚钱,人们首先想到的当然是票房。但实际上,票房收入之外,衍生业务也是影院的重要收入来源。据报导,万达院线2016年非票房收入达3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4%,同比增长高达101%,远远超过票房的增幅。2015年,万达院线非票房收入约为17亿元,占营收的比例为21.25%。

根据公开资料,万达院线的非票房收入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电影衍生品的销售收入,比如与影片角色、剧情、道具相关的纪念商品等;二是餐饮产品,可乐、爆米花,这几乎是观影的标配;三是广告收入,其中一部分是贴片广告,即电影正片前搭载的商业广告,另一部分则为阵地广告,即影院内部的灯箱广告、墙贴广告等。

外界无从知悉万达院线究竟卖了多少电影纪念品,或者收了多少广告费,但它卖了多少爆米花和饮料是明确的:早在2014年3月,万达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万达院线2013年卖爆米花(包含饮料)的相关收入高达3.9亿元,居大陆院线榜首,占当年总收入41亿元的9.5%。

如果还是以9.5%的占比估算,那么万达院线2016年可能卖掉了10.5亿元的爆米花和饮料。

有业内人士表示,因餐饮食品成本低、利润高,堪称是影院最赚钱的行当。因此,爆米花卖得好,业绩当然出色。

至此,万达院线能够“无视”《我不是潘金莲》的原因也就找到了:在电影供给充足、万达掌握优质院线资源、非票房收入(爆米花、广告等)极速增长的大背景下,或是万达院线不给冯小刚面子的原因之一。

去年11月的《我不是潘金莲》排片之争,不仅令电影票房大涨,也令人关注到中国的娱乐圈中利益争持变成显性权力博弈。这场“舌战”的背后有复杂的个人恩怨。 
    来源: 大纪元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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