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民自费24万修路 国土局:违建要拆
2016-12-25


自古以来,修桥补路被认为是大善事。但西安农民查丁为方便同村村民出入方便,自掏24万元人民币,修好村内一条泥路,却收到西安市国土局通知,称其违建,并责令拆除。

村委会没钱 村民自费修路

陕西西安未央区西查村农民查丁想不明白,做好事为啥就这么难?这条路原本是土路,一下雨就变得非常泥泞,人都进不来。

查丁说他曾找过村委会,希望能对这条路进行修缮,但村干部表示村里拿不出钱。靠做工程有了一定积蓄的查丁决定自掏腰包修路,“这条路长210米,宽10米,水泥厚度10公分,前后修了四五天,一共花了24万。”

查丁坦承,修路他也有私心,这条路连接的34户村民就包括他家。再者,他修的足球场也在这条路的一侧的百余米外,之前这条路是通往足球场的必经之路,灰土很大,一到下雨,人就进不来。

2015年,查丁投资100多万元,将西查村西侧的一处废旧垃圾场改造为一块足球场。球场建成后,查丁组织了一场邀请赛,吸引来附近20多支民间队伍参赛。农民自费建球场一事,经当地媒体报导后,轰动一时,甚至日本媒体“NHK”也前来采访。

查丁说:“修路的时候,国土部门有人来拍照,但也没人拦著不让修。”

国土局:违建要拆

12月16日,西安市国土局和西安市未央区城管局联合下发通告称,查丁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占用汉城街道西查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

通告责令查丁于12月22日18时前自行拆除所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逾期不拆除,政府将组织国土、规划、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违建者个人承担。

据澎湃新闻报导,12月23日,已经过了国土、城管部门通告自行拆除的期限,但也没人来强拆。惴惴不安的查丁主动前往辖区国土所,国土所一位负责人表示,修缮道路,应该是由村里向上级打报告申请,目前这种情况,查丁只能找村里开证明,证明这过去就是一条老路,然后再去街道办补办手续。至于强拆与否,则要看街道办是否组织拆除。

12月24日,西查村一位村干部表示,查丁修的路以前确实是土路,她也不知道国土局为何要拆除。至于国土所负责人说的要开证明,这位村干部称:“不用开,村里给谁开手续?”随后,她以“正在忙”为由挂断电话。

此“奇葩”事件引来网民调侃:“地方官靠修路赚钱,路你都修了,那我到哪里去赚钱呢?”

怎么就非拆不可了?

《新京报》12月25日发表评论文章《农民24万给村里修路,是“违建”就该拆?》表示,这则新闻让人看了心头一酸:农民自掏24万元修路,不容易,可现在好心被认为办了“违法的事”。24万元钱可能白花不说,路还要被再花钱拆一次,什么时候修好,则仍是个未知数。

文章认为,虽然修建道路前查丁没有获得批准,可从民生本位维度讲,若这条水泥路没质量问题,完全没必要浪费钱加以拆除——毕竟,这类“违建”跟那种占用公共资源的城市违建是两码事。它带给民众的,是实实在在的便利。

“本来该由政府修的路,迟迟不修,而今有村民为其代为‘履责’,修了早该修的路,涉事部门却在‘生米煮成了熟饭’的情况下说拆除就要拆除,就想问一句:当地有关部门确定不是找茬?”

齐鲁网也在12月25日刊登评论文章《拆除农民自修路,执法过程过于简单粗暴》表示,查丁开始修路时,国土局并没有干预,仅是“修路的时候,国土部门有人来拍照,但也没人拦著不让修”。等路修完了几个部门才“联合执法”,责令他予以拆除,且拆除费用由他自己承担。那么,为什么明知道违法,还让他继续修下去呢?本着“事先告知”或“避免严重后果”的角度出发,也该履行一下告知义务。

另外,文章认为,查丁在不知是违法的情况下自费修路,受益的不仅是他自己,还有整个村子的村民。如果强行拆除,于“法”来说没有任何问题,但执法的后果损害的却是所有村民的利益。

文章分析道,执法就该本着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民间就有“修桥铺路积德,拆桥拆路缺德”之说。违法了,根据具体情况,就该让其变成合法。“以理找法”中的“理”,需要与民意、道德、常理相一致。

随后国土局在12月25日下午5时许回应表示:道路保留,拆除球场。

@人民网: 【官方回应:道路保留,拆除球场】村民查丁未经村委会同意和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建设营利性足球场及修建水泥路,村干部多次制止,但其不听劝阻。处理意见:1.考虑到该路方便了部分村民出行,责令其完善程序,予以整改;2.营利性足球场及其附属设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拆除。 
    来源: 周慧心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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