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中共最高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力挺习近平的监察体制改革。去年,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传出被调查,在公开露面后明显倒向习近平,多次公开挺习。
最高检察院在党组会上传达习近平推出的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研究落实意见。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官员“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11月7日,习近平当局公布消息,北京、陕西、浙江3省市作为试点推行监察体制改革。
改革方案是由省(市)人大会产生各级监察委员会,与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时事评论员伦国智认为,这个监察体制改革,可以说是习近平比较大的一个政治体制改革动作。这很明显是为王岐山留任“十九大”,进一步扩大中纪委权力所搭建的一个新的机构,将原来党政的反贪监察力量全部纳入监察委员会,再由中纪委控制。这个机构由人大权力机构产生,从而获得体制内的权力合法性,比中纪委执行党内“家法”更加“名正言顺”。
伦国智表示,监察体制改革极有可能在中共“十九大”前在全国实行,这样就形成了“人大一府两院一会”格局,这个格局有点类似孙中山创立的“五权分立”的宪法理论。虽然在中共专制下的格局谈不上真正的权力分立,不过这个格局是有利于中共倒台后的政府运作。
孙中山的“五权分立”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之外,再设独立的考试权及监察权。目前,习近平监察体制改革后是在中央之下有“四权分立”,人大、政府、司法(法院、检察院)、监察委。
目前,最高检察院是首个公开挺习近平进行监察体制改革的官方机构。
大纪元记者发现,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原属江派官员,与周永康关系密切,2015年曾传出被调查的消息,还曾“隐身”一段时间。直到2015年的8月公开露面时,曹建明则带头批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
9月,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都出台冤假错案终身追究制规定,积极响应习近平有关司法改革的讲话及要求,比公安部提早半年落实。
2016年1月7日,中共政治局常委会全天召开会议,听取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五大机构和中央书记处的工作汇报。习近平主持会议讲话。
当晚,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传达习近平的讲话精神。第二天,最高检察院的机关报《检察日报》在标题上突出“最高检党组迅速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
1月11日,曹建明主持最高检察院党组会议,学习去年12月底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会和习近平的讲话精神,并作总结讲话。
1月12日,中央纪委召开十八届六次全会,习近平在会上讲,“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1月15日,曹建明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同日,召开机关处长以上官员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官员的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习近平在1月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
5月中,最高检察院再出台《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对最高检察院党组成员终身追责的情形,比中纪委7月中推出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组追责早两个月。
今年8月中共北戴河会议期间,最高检的机关报《检察日报》报导,曹建明在北戴河露面,在座谈会上表态挺习近平提出的“两学一做” “四讲四有” “四个意识”等说法,表示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一致,还提到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