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代书记、市长黄兴国9月10落马。据悉,他的妻子一直做组织人事工作,儿子在团中央部委下属单位工作。
据大陆网上及总部在北京的多维网报导,黄兴国的妻子叫韩玲玲,长他3岁,一直做组织人事工作。儿子叫黄亮亮,三十七八了,在团中央部委下属单位工作。
黄兴国,浙江象山人,18岁工作,长期在浙江为官,曾任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1998年11月至2003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2003年11月调任天津副市长。
2001年9月,时任宁波市委书记黄兴国曾自曝家底:“我家有三口人,妻子在省人事厅专家局工作,处级干部;儿子在北京读书,大学二年级;父母年事已高,在象山老家安居。”
同时,他还说,“刚来宁波时,我曾公开作出三条承诺:一是绝不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和家人谋私;二是决不允许家人和亲朋打我的牌子办私事;三是决不允许我的下属干部出于好意为我的家人和亲朋好友办事情。”
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今年9月10日黄兴国落马当晚,天津市委连夜召开官员会议通报情况。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官员“要深刻吸取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的教训,以此为反面教材…管住自己,管住亲属子女,管住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经受拒腐防变的考验。”
黄兴国落马涉及家族腐败,首当其冲的或是其弟黄兴常、黄兴荣。早在90年代中就有官媒曾披露黄兴常涉嫌走私的消息。其时,黄兴国任浙江省府秘书长、副省长。
有网民称,黄兴国在宁波的口碑很差,有“黑心国”之称。他的腐败消息也很多,他弟弟就是在宁波做房地产、做绿化的,宁波地区的树都是从他弟弟的公司买的。其弟弟插手市政项目,充当官商之间的“白手套”。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黄兴常的产业遍及家乡象山,以及兄长黄兴国主政过的台州、宁波等地。
就黄兴国落马的具体原因,除了可能与其家属贪腐外,还可能涉及宁波三大案件,天津特大爆炸案,及天津的腐败窝案有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