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计划案一审结束时,在其判决书上首现“特定关系人”一词。网友猜测,是不是专指中共领导人“情妇”的代名词。另外港媒近日发现,落马中共高官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被开除中共党籍时,都涉有“通奸”罪名;但移交司法审讯时,却未被追究。
前中共中办主任令计划本月4日在天津一审被判无期。其判决书中提到,证实令计划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陈某、张某某及其亲属”在调动工作、购买房屋、晋升职务、迁移户口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港媒《苹果日报》日前的评论文章称,由于令计划的亲属问题都未纳入本案,令曾向陈某、张某某2人提供利益而非共同利益关系,因此有理由相信,这里的特定关系指的是“情妇”。
早在去年7月20日,令计划被双开(开除党籍、公职)时,曾指令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外媒也曾报导,令计划拥有27名情妇,与7人建立了定期同居关系,曾给予这7名情妇共4千多万元人民币,另外还生了5名随母姓的私生子,这些费用都来自受贿。
另有报导说,令计划在中共央视有多名女主播情人,包括央视新闻部一名姓冯的副主任。有传闻指,令计划在任中共中办主任期间,还通过收买中南海电话局女职员做情人,以便监控和收集现任和离任高官的情况。
甚至还传言在2007年间,因受职务和时间上的局限,索性把情人带入中南海内的招待所,在登记薄上填写“中央领导家属”。
已落马高官的共同特点
自习近平上台以来,中共高级别高官被判无期的包括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这3人案中有一共同特点:就是被开除中共党籍时,都有通奸罪名;但移交司法审讯时,却未被追究。
如:薄熙来罪名中“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周永康“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令计划“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
报导认为,如果说通奸无罪的话,权色交易有没有罪呢?中共官方公布的薄案、周案都未曾交代过,不知令案是否能有所突破。
报导还说,其实性贿赂与通奸一样,在中共刑法上并没有定罪刑罚,但无论薄、周、令这些已落马中共高官,还是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近200个省部级高官,几乎背后都有一个或多个情妇。
但他们也和薄周令一样,中共中纪委在宣布对这些高官们的党纪处分时,往往会把情妇列为其中一项罪名,但移交司法时,这些高官的情妇们往往又被“隐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