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版权纠纷 “中国好声音”被禁
2016-06-22


即将在7月15日播出的“第五季《中国好声音》”日前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法院裁决禁用“中国好声音”

综合媒体消息,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责令《中国好声音》制作公司灿星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对此,灿星宣传总监陆伟表示,他们正在申请复议,复议下达前不会对外公布更多消息。在法院最终结果出来之前,灿星将暂时不会使用《中国好声音》作为官方宣传名字。

公开资料显示,《The Voice Of…》由荷兰Talpa公司独创开发,现已成为全球知名的一档电视娱乐节目。在Talpa公司的授权下,灿星公司于2012年开始制作,并在中国播出,现已播出四季。

2016年初,双方谈判破裂,灿星公司不再购买该节目模式的版权,随后唐德以4年6000万美元的价格拿下了“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唯一授权。

之后,两家公司陷入版权之争,并逐步演变成为了节目名称的争夺。唐德公司认为,其对“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名称享有独占使用权。

目前,灿星公司已在最新一寄的“好声音”节目名称前加上“2016”字样,但是否可以过关,尚需视后续发展而定。

《中国好声音》传涉李长春家族

大陆媒体今年1月曾披露,《中国好声音》的高收视率,令制作、播出方赚得盆满钵满。比如,在第四季《中国好声音》巅峰之夜一条60秒的广告拍出3000万元的价格,而此前一年的价格是1070万元,成为中国广告史上最贵的广告;此外,第五季节目尚未开播,就有公司以2.5亿元的价格约定了独家特约权。

早在《中国好声音》播出的第一季,海外《博讯》杂志曾披露,《中国好声音》幕后投资者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之女李彤。

凭着李长春这个招牌,《中国好声音》在2012年首季播出期间,就创下15秒吸金36万元的纪录,不到三个月,仅广告就赚17亿。这还不包括灿星制作把选手签约以及签约之后的商业演出等项目都收归己有,包括音乐学院、演唱会、音乐剧、线下演出等在内的全产业链所产生的效益。

文章评论说,比起其他太子党,李彤虽然下海很晚,但赚钱“有方”,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圈钱的能力丝毫不比其他太子党逊色;而且,更善于利用自己的优势,利用父亲是中国意识形态大总管的便利,在被人们认为“没有油水”的文化领域开拓疆场,生生“榨出”一桶桶令其他太子党眼热的“原油”。

不过,这则消息传出后不久,另有海外媒体为李彤辟谣,声称上述传言为一个张冠李戴的大乌龙。
    来源: 陈秋颖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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