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出纠纷 外国人要李长春家族分钱?
2016-01-29
近日,红遍大陆的《中国好声音》节目遭遇版权纷争,突显危机。一时间,《中国好声音》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早在2013年海外就有传言,《中国好声音》是李长春家族的摇钱树,李长春之女李彤掌控的财团成为这档节目投资者之一,并且在首季播出的短短三个月内就获得巨额回报,广告收入达17亿(人民币,下同)之多。

传《中国好声音》是李长春家族摇钱树

海外媒体2013年报导,《中国好声音》源于荷兰著名电视节目《The voice of Holland》,由浙江卫视联合星空华文传媒旗下的灿星制作打造。星空华文传媒则由中国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简称CMC)与澳洲新闻集团共同注资成立,CMC的幕后老板正是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意识形态大总管李长春的女儿李彤。

报导称,凭着李长春这面巨大招牌,《中国好声音》终于获得饮料加多宝60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支持。节目首季从2012年7月13日启播,一鸣惊人,至9月底共播出14期,期期热爆屏幕,最终每15秒收36万人民币的广告费。

首季《中国好声音》获得的广告收入就达17亿元人民币,换言之,李长春家族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就从大陆文化市场卷走巨款。这还不包括灿星制作把选手签约以及签约之后的商业演出等项目都收归己有,包括音乐学院、演唱会、音乐剧、线下演出等在内的全产业链所产生的效益。

文章还披露,这17亿广告收入的黑幕是,李彤等人借助自己在上海文广的权力,将上海文广下电视节目的17亿广告,违规转给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节目。

文章评论说,比起江泽民等中共大佬们的子女,李彤虽然下海很晚,但赚钱“有方”,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圈钱的能力丝毫不比其他太子党逊色;而且,更善于利用自己的优势,利用父亲是中国意识形态大总管的便利,在被人们认为“没有油水”的文化领域开拓疆场,生生“榨出”一桶桶令其他太子党眼热的原油。

但就在这则消息传出后不久,另有海外媒体为李彤辟谣,声称上述传言为一个张冠李戴的大乌龙。

《中国好声音》陷入版权纠纷

据大陆媒体报导,1月27日,《中国好声音》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发表声明,称已在1月22日向星空华文中国传媒(《中国好声音》制作公司“灿星”是其旗下公司)提出临时禁止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

声明称:“由于Talpa于2016年1月8日已经终止被告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此外亦没有就下一季节目与被告续约,因此,被告再没有权利制作《中国好声音》或取得《中国好声音》的播放权。”

这项声明意味着与灿星合作四年之后,《中国好声音》版权或将易主。

1月28日,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灿星)做出回应,指责Talpa先是违背国际惯例、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不顾合约中承诺给予灿星的独家续约权,在双方合同有效期内取消《中国好声音》节目原有的授权,并拟将《The voice of Holland》的节目模式转授给他人。

在1月28日的声明中,灿星也首次披露《中国好声音》的版权费用: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引进节目时,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

按照惯例,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每年续约一次,在2013年第一次续约谈判时,Talpa要求模式费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不过经过谈判,灿星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

报导还披露,得益于《中国好声音》,节目制作、播出方赚得盆满钵满。比如,第四季《中国好声音》巅峰之夜一条60秒的广告拍出3000万元的价格,成为中国广告史上最贵的广告,而此前一年的价格是1070万元;第五季节目还未开播,就有公司以2.5亿元的价格约定了独家特约权。

据悉,《The voice of Holland》首播于荷兰,现已成为全球知名的一档电视娱乐节目,

该模式落地在中国则是《中国好声音》——浙江卫视自2012年开播,非常火爆,现在已经播出四季,而该节目的制作方则是灿星文化。
    来源: 刘晓真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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