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版权罗生门 《中国好声音》要黄了?
2016-01-29


原本大热的《中国好声音》近日遭遇了版权纷争。

事件起因于1月20日,唐德影视公司发布公告,宣布该公司与荷兰节目模式公司Talpa签署合作意向书,Talpa将向唐德影视授予《……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在中国范围(包括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的开发、发行、营销等独家权利和许可,并向唐德提供相关服务。

两天后的1月22日,Talpa公司于向星空华文中国传媒(《中国好声音》制作公司“灿星”是其旗下公司)香港提出临时禁制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

1月27日,Telpa公司发布新闻稿说:“由于Talpa于2016年1月8日起已经终止被告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力,此外亦没有就下一季节目与被告续约。因此,被告已再没有权利制作《中国好声音》或取得《中国好声音》的播放权。”

此举引发灿星的抗议,灿星发表声明,称Talpa是“单方面毁约”,并不排除“自主研发《中国好声音》的可能性”。

公开资料显示,《The Voice Of…》首播于荷兰,现已成为全球知名的一档电视娱乐节目,目前已有包括美国、德国、法国、中国和英国在内的将近65个本土化版本,并在180个国家播出。

该模式2012年在中国浙江卫视首播,名为《中国好声音》,现在已经播出四季。

事实上,由于本土研发能力的衰弱和市场需求的高度活跃,引入国外的成熟娱乐节目已经成为内地综艺节目的一种常态模式。

微信公众号“好多娱”的一篇文章对此表示,由于中国内地很多综艺节目都是通过购买国外成熟节目模式版权的方式,一旦节目在中国大热,很容易就会遇到国外公司趁机抬价,或者要求分成等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好声音》的高收视率,确实令制作、播出方赚得盆满钵满。《澎湃新闻》报道指,在第四季《中国好声音》巅峰之夜一条60秒的广告拍出3000万元的价格,而此前一年的价格是1070万元,成为中国广告史上最贵的广告;此外,第五季节目尚未开播,就有公司以2.5亿元的价格约定了独家特约权。

早在《中国好声音》播出的第一季,海外《博讯》杂志曾披露,《中国好声音》,幕后投资者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之女李彤。

报道显示,《中国好声音》由星空华文传媒旗下的灿星制作强力打造,而星空华文传媒则由CMC与澳洲新闻集团共同注资成立。表面上,CMC的董事长是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前总裁黎瑞刚。实际上,黎瑞刚只是台面人物,CMC幕后老板是李长春的女儿李彤。

凭着李长春这面巨大招牌,《中国好声音》在2012年首播期间,就创下15秒吸金36万元的纪录,不到三个月,仅广告就赚17亿。
    来源: 陈秋颖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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