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中院今日(6月15日)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判处周滨刑期18年。
宜昌市中院以周滨系父亲周永康的受贿共犯,利用周永康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近一亿元(人民币,下同);还有利用其父周永康权势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约1.24亿余元等数罪并罚,判决周滨刑期18年,并处罚金3.502亿元。周滨当庭表示不上诉。
有舆论认为,周滨贪腐的金额应远不止法院判定的这个数字。如《凤凰卫视》于前年7月31日以《传周永康之子周滨资产亿万 已遭没收900亿》为题进行了报导。而就在前一天,美国《纽约时报》则报导称,有调查显示,周永康的儿子、一个弟媳,以及一位亲家母拥价值约10亿元的可追溯资产,其中的大部分集中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
另有《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透露,中共当局在调查周永康的过程中,冻结或没收周家族和亲信至少900亿元资产。其中包括超过370亿元的银行存款、价值510亿元的中外债券、价值17亿元的300多处房产、10亿元的古董名画,以及大量人民币、外币现金、黄金、名酒和逾60辆名车等。
周滨是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长子,是周永康已故的前妻王淑华所生,现年44岁。周永康二子周涵据说在美国。2014年7月,周滨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其父周永康也于去年6月11日,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