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美国有关慈善的规定和条款散见于宪法、税法、公司法、雇佣法等联邦和州的法律法规中,这些政策最重要的是税收减免。在美国, 免税机制人人皆知,个人或公司向慈善组织捐款捐物, 都抵消一部分收入所得税,自己填表把相应的减免税收填进去就可以了,流程非常简单,这使得美国人的捐赠积极性非常高。据统计,现金捐赠可以让美国人抵掉总收入中要交纳的接近50%的税收。
相比之下,美国对志愿者有着完善的激励和保障措施。早在1993 年,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就签署了有关支持青少年做义工“全国与社区服务法案”,鼓励青年学生进入社会提供义工服务。法案中明确规定,对于做满1400个小时的青年义工,美国政府将每年奖励4725美元的奖学金,而且这笔钱既可以用来抵做大学学费,也可以做职业训练用或者偿还大学贷款之用。2009年,由于美国经济危机的影响,申请参加社区服务的人数大大超过社区服务的职位。因此,奥巴马总统签署一项法律,规定增加拨款五十七亿美元,用于资助更多的社区服务。
2013年10月1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到慈善机构做义工,为穷人准备三明治。
美国中学生报考大学时,义工活动情况也是大学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美国,义工人员利用自己的特长为别人服务一天,国家会把这一天记录在案,有了这个记录,义工就有权享受有其它特长的义工给你提供的服务。做义工的天数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某种奖励( 如长假等) ,年轻时多做义工, 可换回老时别人为你的相应服务。在这种激励机制下, 美国人愿意做义工也就不难理解了。
结语
数日前,前新华社记者承认“美国西点军校学雷锋”只是误信了愚人节笑话,这当然只能是笑话,因为在捐助他人方面,美国人才是世界第一。倒是在世界捐助指数中排名不佳的中国人,该学学美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