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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讯】一位旅美老兵生前把黄金等财物放在了银行保险箱内,82岁的他突然入院不医而亡,在离世前,他将一把银行保险箱的锁匙交给了太太。他太太拿著保险箱锁匙去银行开保险箱,但遭银行拒绝。因为这位老兵没有遗嘱,故这部分遗产要由政府派人处理:先接受评估,偿还政府支付的白卡(Medicaid)费用,剩下的才由家属继承,不仅耗费时日,还要承担各种费用。
华人普遍认为,遗产规划是临终前的事情,现在办理为时过早。然而现实中有许多由于没有规划而产生的不幸例子。遗产规划的好处很多,人们在头脑清醒时把财产分配好,就可避免在失去自理能力时的无奈。规划好的遗产可以避免法庭认证,又能够保护隐私,防止别人来竞争,可谓一举多得。
早点设立并不是一纸定终生,还可以根据情况加以修改。曾有一位华人教授设立过生前信托,信托中规定遗产分给两个女儿,但是父亲去世不久,小女儿患上白血病,将不久于人世,因此教授太太后来重新修改信托,将属于小女儿的那部分资产分给她的两个儿子。
公民与否 待遇不同
美国公民和非公民在遗产继承上差别较大。美国公民夫妻之间的继承没有限制,而外国人则不能。因此,非公民的华人应该采取一些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实际上,华人喜欢按照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处理自己的遗产,结果常是反而因此吃亏。
在1988年以前,不论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如果配偶之一死亡,任何数额的财产可转给未亡配偶,不必交纳遗产税或赠予税。但此后法律改变,配偶之一或两人都不是美国公民就不再适用。如果美国公民去世,其永久居民的配偶接受财产超过150万美元时,超过的部分就要交税。而如果死者为永久居民,其美国公民的配偶无论接受多少遗产,都可免税。
遗产避税
美国国税局总是设法多收税,而富人们也是想法少交税。为了达到目的,富人们高薪聘请美国最优秀的专业人员来帮助避税,因此,随著税法的不断改进,避税的办法也日益完善。
遗产规划与遗产税的规划不同。遗产规划人人要做,而遗产税的规划是少数人的事情,但是牵涉的金额都很大。遗产税和赠予税是两种税,但两者紧密联系,这与中国人的概念不同,“中国人给就给了”,但美国人不行,给多了要交税。最近以来,美国人主要用两种方法来避免遗产税,一是盾牌信托(shel-ter trust),二是家庭有限合伙(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
盾牌信托有效地避免夫妻谁先去世的不确定性,它为夫妻两人各设一个信托,哪一个人先去世,哪一个人的部分资产就转入孩子的信托中,这样,夫妻两人的减税额都不会浪费。创立家族企业的家庭可以设立家庭有限合伙,最好是在中年时就成立,父母亲担任总合伙人,然后把资产一点点转移到孩子头上,最后,所有的孩子都有一小部分。
保险信托
律师认为,财产的多寡直接影响遗产规划的类型, 遗产规划的设计因遗产数额的不同而异,针对不同的需要,可以设定不同的信托 。如果一个人只有两万美元资产,办一个认证手续就行了,程序很简单。但是,如果资产在两万美元与150万美元之间,就要做夫妇生前信托。该信托的主要目的是避免遗嘱认证,如果资产位于150万和300万美元之间,也要做生前信托,既可争取两个免税额,又能避免遗嘱认证。每人的遗产免税额是150万美元,如果资产在300万美元以上,就要寻找其他途径减免税。
如果遗产太多,遗产税避免不了。按照规定,遗产继承人要在九个月内交出遗产税,这让很多华人感到头痛,因为大多数华人的资产以房产占多数,很少有人在银行户头存有大量现金,多投资股票或购买房屋。但股票可能已被套牢,短时间内出售房屋会有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专家认为有效的办法是用信托购买不可撤消的人寿保险。这种保险包含三方人士:所有人(Owner)、受保人(Insurer)和受益人(Beneficiary)。所有人和受保人是不可撤消人寿保险信托(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简称 ILIT),受益人是自己的子女。这里最重要的是所有人,如果投保人走了,保险公司赔偿费给信托,信托按规定把赔偿费送给受益人,受益人可用这钱交遗产税。
(因个人财务状况千差万别,具体还请咨询财产规划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