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国最高法院驳回了两名英国公民的上诉。上诉者认为,她们不会讲英文的外国人丈夫被拒绝进入英国与其团聚,是不合理的。
自2010年开始,英国公民的非欧盟地区配偶申请“配偶签证”前,必须在本国参加由英国内政部认可的英语考试,通过考试才有可能获得“配偶签证”,进入英国全家团聚。
英国《卫报》11月18日报导,上诉人Saiqa Bibi 和 Saffana Ali女士认为,因为语言而限制她们的家人入境是“过分的、不合理的和歧视性的”。但是最高法院的5名法官在法院院长的领导下,一致驳回了这两名女士的诉求。
上诉人声称,英国内政部的规定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影响了她们的私人权利和家庭生活。然而英国最高法院维持了高级法院和上诉法院的判决,称英国并没有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
Bibi女士的丈夫是巴基斯坦人,他说离他最近的英语试验中心也有至少70英里。Ali女士的丈夫是也门人,他没受过正规教育,目前在也门还没有英国内政部认可的语言测试中心可以提供英语指导。
英国对外来移民的语言要求越来越严格。从2015年4月6日起,所有在英国境内的移民类别考试必须参加雅思或伦敦圣三一学院考试,境外考试必须使用雅思考试,所有留学签证申请必须参加雅思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