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术害人反害己
2019-06-05

文︱姜新胜

邪术即邪法,是不正的法术。晋代葛洪《抱朴子﹒汉过》中说:“左道邪术,假托鬼怪者,谓之通灵神人。”

清朝俞蛟《梦厂杂著‧临清寇略》一书中记载:“(王伦)又诡称遇异人授符篆,能召鬼神诸邪法,以惑愚民。”

像这一类的邪术是具有危害性的不正当行为。邪术不但害人,也害自己,古今无数事实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说法。

唐朝刘𫗧在《隋唐嘉话.卷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贞观中,西域献胡僧,咒术能死生人。

太宗令与飞骑中捡壮勇者试之,如言而死,如言而苏。帝以告太常卿傅奕,奕曰:“此邪法也。臣闻邪不犯正,若使咒臣,必不得行。帝召僧咒奕,奕对之,初无所觉。须臾,胡僧忽然自倒,若为所击者,便不复苏。”贞观年间,西域献来的胡僧,邪术非常高超,能使军中壮勇的武士死亡,也能使其复活。但是,胡僧的邪术在傅奕面前就完全失效了。

傅奕先前是道士,后来还俗做官,他学过道家的法术,而且功能比胡僧的邪术强,因此,胡僧的邪术不但不能在傅奕身上发挥任何作用,自己最终还倒地身亡,永不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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