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保释新规即将实施 纽约市近半数在押犯人可无保释金获释
2019-12-01

史坦顿岛地区检察官麦克马洪(Michael McMahon,讲台发言者)和皇后区首席助理检察官雷恩21日和警察工会一起召开记者会,抨击明年1月1日生效的保释金改革法案。 (取自NYC PBA推特)

【看中国纽约讯】根据州长葛谟(Andrew Cuomo)签署的新法,从明年1月1日起,不再要求未威胁公共安全的非暴力犯罪被告支付保释金,以及取消轻罪犯和大多数低级别重罪犯的审前拘留。

刑事司法组织估计,全纽约市关押犯人中约40%在新法下,无需交保就可获释,加入监管释放(Supervised Release)项目。

为此,史坦顿岛地区检察官麦克马洪(Michael McMahon)、皇后区首席助理检察官雷恩(John M. Ryan)11月21日和警察工会一起召开了记者会,抨击该法案。麦克马洪表示:“当那些被指控有严重罪行的嫌疑犯可自由在街上闲逛时,我们已经到了一个荒谬的临界点。”

雷恩表示,目前法律规定,法官可对任何形式案件的被告在考量一些情况后设定保释金,但新法限制了法官可设定保释金的罪案类型,包括:属于A级重罪的谋杀、共谋谋杀、纵火、绑架、拥有或使用化学武器、恐怖袭击、持有毒品意图出售等;严重的攻击、抢劫、入室盗窃、持有武器和性侵犯等暴力重罪;还有严重干扰证人、恐吓证人等。

雷恩还说,民宅和商业入室盗窃(二级、三级入室盗窃)、合伙抢劫(二级入室抢劫)等是在很多社区常发的罪案,但明年1月起都属于不能设保释金的罪案,意味著警方逮捕嫌犯、交由检方起诉,被告过堂后就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出庭。

新法还规定,无论被告以前有多少次逮捕纪录、被定罪、被判入狱、未按时出庭等,只要其当前的控罪不属于可设保释金行列,法官就不能对该被告设保释金。

检察官麦克马洪和雷恩表示,无论该嫌疑人的犯罪记录或是否对社区构成危险,在新的保释法律之下,将有超过400多种犯罪都将被强制释(Mandatory Release)。

两位检察官表示,在保释金改革于1月1日生效之前,有责任告诉纽约人街道上存在更多可能的危险,“我们今天在这里共同敦促奥本尼州议会在一些无辜民众受到严重伤害之前解决这个问题。”

两位检查官和警察工会的领导人担心,新法律将使太多危险的罪犯无所顾忌,并在等待司法审判期间给辩护律师提供太多有关受害者的资料。不过支持刑事司法改革的拥护者对检察官的论点表示强烈反对。

支持改革者以新泽西州为榜样,认为该州最近还取消了各种形式的现金保释。但批评者指出:“新泽西州的法律与纽约不同,因为法官们在决定谁可以被关押方面拥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但在纽约,法官的双手现在已经被绑住了。

检察官麦克马洪和雷恩指出,纽约法官在保释方面几乎没有自由裁量权,而且检察官要在犯人传讯后的15天内交出证据,这对他们来说(工作量)太繁重了。

根据新法律,约有90%的被捕嫌疑犯无需缴保释金就可获得释放(不用“取保候审”(Bail Pending Trial));在目前法律之下,这一比例只有55%;新法还要求法院减少不必要的案件拖延,其中包括一项新规则,即规定检察官在犯人传讯(Arraignment)后15天移交其案件中的所有证据。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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