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民主制度的支柱 ——从弗州枪击案想到的
2017-06-14


2017年6月14日,在弗吉尼亚州的一场棒球练习中,共和党国会议员Steve Scalise和多名助手遭到枪击受重伤。嫌犯是66岁的白人男子James T. Hodgkinson,他是2016年总统大选中民主党候选人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的支持者。这次练习,原本是为了准备一场旨在缓和两党对立的棒球友谊赛,参与者是两党国会众议员。

就目前所知,此次枪击是个人行为,行刺者是一名对共和党及川普不满的民主党人。相比历次国会议员遇刺,这次刺杀发生的时代背景尤为引人注意:自南北战争以来,美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分裂过。据Pew Research Center的民调,40%的民主党和共和党民众认为,对方的政策会对国家造成巨大伤害。民调还显示,现在民意的分裂程度甚于大萧条时期。美国自民主制度出现以来,民意分裂一直就有。而用枪解决利益和理念的分歧,却很少见。何以至此?原因就在于,美国社会共识的重要基础,其实也是民主制度的重要支柱——道德——正在受到侵蚀。它本来能在一定程度上弥合这些分歧。君子和而不同。在苍天之下,你我都有自由意志,但我们又都遵守共同的行为和心理底线。没有清晰的道德标准,利益纷争、理念不和会导致人心没有缓冲的对抗,甚至是无解的死结。


民主制度是自启蒙时代以来,人类政治实践中的最大成就。这种制度比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大部分制度,都更能防范人性的弱点和人性恶的一面。它减少甚至阻断了掌权者作恶的可能性。但是,启蒙时代的大师,民主制度的理论奠基人,他们在论述民主制度的时候,都不约而同的提到了道德对于民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

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说:“品德是平民治国家中最强的原动力”。美国建国之父乔治‧华盛顿在1796年的告别演说中说:“我们国家国民的个人道德是维持国家繁荣的最根本保证”。

而道德来自哪里呢?文明世界普遍认知的道德,根植于西方的自然法传统和犹太-基督教传统。它认为,天地间有一种自然法则,世间的好坏善恶,有不变的准则,它来自神的意志。这个标准在神创造人的时候,已经赋予人的心灵。因此人做坏事,会良心不安。人也因此有利他的天性,做事不为已甚。实际上,东方文化中的“道”和“法”也是一样的概念。如果说自然法和犹太-基督教传统奠定了西方文化的道德基础,那“儒释道”信仰就奠定了东方文化的道德基础。

在今天的美国,我们遗憾地看到,作为民主制度支柱之一的“道德”正在走下坡路,其根源是信仰的衰落。在一个完全以利益聚合的社会中,没有什么规则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当道德陨落,民主制度将不能良性运转。在美国,所谓的“政治正确”和“宽容”正在侵蚀信仰的根基。学生在课前阅读《圣经》被教授赶出教室,“圣诞快乐”也被要求改成“节日快乐”。

美国前总统里根在演讲中说:“最后,当探索美国何以如此伟大和富有创造力的秘密时,Alexis deTocqueville(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这位对于美国民主最为敏锐的观察家,雄辩的指出:当到我走进美国的教堂,听到那闪耀著公义之火的布道时,我才真正明白了美国何以如此伟大和天赋非凡。美国人讲道义,而一旦美国不再讲道义,她也将不再伟大。”

今天,美国也许比任何时候都需要这句话:我们相信上帝,愿上帝保佑美国。(In God we trust, God bless America)

作者萧茗是电视节目“世事关心”的制作与主持人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Hen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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