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徒弟被杀焚尸细节曝光 家属索赔3亿
2017-04-01


王林弟子邹勇被黄钰刚、刘锋、朱理通等人打死、焚尸灭迹的细节日前曝光。邹勇案代理律师徐振武披露,家属提交了索赔3亿元的诉状。
邹勇案5嫌犯认罪

3月29日,邹勇被害案在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近300人的法庭,座无虚席。随后该院发布庭审情况,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王林、黄钰刚、刘锋、朱理通、邱武林、兰勇中,王林是第一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等。但王林已于2月10日死亡,该院已于3月28日裁定对其终止审理。

黄钰刚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涉嫌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罪;刘锋、朱理通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涉嫌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犯下故意杀人罪;邱武林明知被告人王林非法持有枪支,涉嫌故意作假证明包庇,犯下包庇罪;兰勇帮助被告人王林丢弃三枝枪支,犯有毁灭证据罪。

上述5嫌犯对各自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
邹勇被焚尸灭迹的经过

起诉书详细叙述了邹勇被打死和焚尸灭迹的细节。

据起诉书显示,王林与被害人邹勇因经济纠纷发生矛盾后,多次通过举报、出资委托他人“找关系”等方式,试图让邹勇被有关部门查处,因证据不足未果。

2015年5月,王林经被告人黄钰刚介绍,认识了被告人刘锋。随后,黄钰刚、刘锋、朱理通3人在明知没有充足证据、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实现王林意图的情况下,多次预谋抓邹勇。

为此,刘锋纠集朱理通一起,对邹勇日常行踪进行打探。他们事先准备了黑色衣服、遮住车牌号用的迷彩布、橡胶锤,购买焚尸用的煤油等作案工具,并根据王林提供的信息找到了邹勇。

2015年7月9日上午,刘锋与朱理通驾车,跟随邹勇车辆到萍乡市安源区后村巷19栋居民楼东侧,并在邹勇车辆旁守候。11时45分许,刘锋、朱理通趁邹勇独自一人回到停车位置准备上车时,从左右两侧架住邹勇,对他进行袭击,并将他强行推入刘锋车内后排位置。

之后,刘锋驾车逃离现场,而朱理通在车上对邹勇实施殴打。期间,刘锋打电话告诉王林,已将邹勇抓住。

邹勇被打死后,刘锋、朱理通于当日下午4时许,驾车至江西省万年县齐埠乡江家村荷塘煤矸石粉碎厂内,在拍摄了邹勇戴手铐的照片及拿到邹勇的身份证后,将其尸体及物品予以焚烧,并将焚烧残留物等倾倒入饶河水中。

事后,刘锋在深圳市向王林出示了邹勇尸体戴手铐的照片及邹勇的身份证,王林承诺付款。

2015年7月15日,王林、黄钰刚、刘锋、朱理通分别在宜春市、深圳市、鄱阳县被抓。
代理律师:焚尸灭迹性质恶劣 家属索赔3亿

大陆《新京报》4月1日报导,邹勇案代理律师徐振武3月31日与该报记者进行了独家对话。徐振武称,邹勇案起诉到现在已经4个多月,依据中共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不会超过6个月就宣判。

徐振武透露,邹勇家属已向法院提交了要求赔偿近3亿元(人民币)的民事起诉状。近3亿索赔,包括邹勇随身价值130万钻戒、65万元手表、prada挎包、三星手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交通差旅费等。此外,邹勇死亡后,资产流失严重,投资20多亿,现在经法院评估只有两亿左右。

徐振武介绍,从卷宗上看,刘锋、朱理通和邹勇没有任何矛盾,却打了邹勇20分钟,而且在座位底下踩住其头部,活活打死,然后焚尸灭迹,将其骨头渣子扔到了饶河。俗话说仇恨莫过于挫骨扬灰,但从庭审中看,很平淡,听起来情节不是很恶劣了。

徐振武对公诉机关指控黄钰刚犯非法拘禁罪也持有不同意见,徐振武认为,黄钰刚应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因为本案是共同犯罪,黄钰刚与刘锋、朱理通只是分工不同,各自犯罪的作用大小不同,而不应将共同犯罪拆分为非法拘禁罪和故意杀人罪。
    来源: 张顿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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