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受贿1.14亿 被判无期
2017-02-16


2月16日,中共最高法院前副院长奚晓明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被指控收受财物1.14亿余元。

据报,奚晓明及其儿子奚嘉诚曾介入北大方正李友与政泉控股郭文贵纠纷案、山西黑老大张新明案及腾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徐炜案等。

1996年至2015年,奚晓明先后任中共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期间,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认可其亲属收受以及本人直接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1.14596934亿元。

2015年7月12日,奚晓明被调查。2016年10月18日,奚晓明被提起公诉。2017年1月10日,奚晓明受贿案开庭审理。

有海外媒体披露,在抓捕奚晓明的当天,办案人员对奚的住处进行搜查,发现不能说明来源的3亿元现金,令在场人员瞠目结舌。港媒曾报导,奚晓明被查封的总资产高达15亿元以上。

大陆财新网曾报导,在1.14多亿元巨额贿赂中,北大方正集团原CEO李友以5000万元之巨名列涉嫌行贿者榜首,腾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徐炜以3900万元紧随其后。还有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酉充当掮客,从山西煤商、金业集团董事长张新明收受3000万元,其中1800万元给了奚嘉诚,余下1200万元归己所有。

奚晓明之子奚嘉诚(原名奚众),涉案事项、金额与检方对其父的指控几乎完全一致。报导引述知情人士的话透露,奚晓明1.14多亿元贿款绝大多数经奚嘉诚之手收受。而奚嘉诚案正在河南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审查。

报导称,方正集团原CEO李友是奚晓明案的最大行贿者。数年间,李友先后送给奚嘉诚共计约5000万元。其中在李友的方正集团与郭文贵的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纠纷中,李友也请托奚嘉诚让其父帮忙。

2014年下半年,郭文贵与李友为了争夺方正证券的控制权,双方反目,并在网上互相攻击、举报。

2015年3月24日起,大陆媒体连续发表长篇深度报导,揭秘郭文贵与曾庆红心腹、已落马的中共国安部前副部长马建的密切关系,以及他们结盟动用公权力打压政商对手、捞取巨额财富等惊人内幕。

李友被指是令计划“西山会”的主要资助者,李友与方正集团中某些人长期投资“西山会”。“西山会”的成员有令计划二哥令政策、金道铭、陈川平及刘铁男等山西籍高官。

此外,奚晓明被查,几乎所有媒体都认为他卷入了张新明与山西沁和能源集团董事长吕中楼的百亿矿山争夺诉讼案。

有文章曾详细披露了奚晓明勾结山西地方司法势力,用公权力保护有多条人命案的山西黑老大张新明,抢夺百亿资产的黑幕。

港媒曾报导称,奚晓明曾坦承向包括现任中共中央委员在内的数人行贿的线索。他还承认曾希望调动工作,并向十八届某中央委员输送利益,另外还送钱给曾在中组部任职的一名现任中央委员。 
    来源: 古清儿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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